〔中央社〕某週刊報導醫師張啟中在「台中醫林」刊物發表藝人利菁變性過程的內容,台中市衛生局今天指出,已著手調查;台中市醫師公會表示,週刊涉嫌侵犯著作權,保留法律追訴權。
在台中市開業的醫師張啟中,將利菁變性過程登載於台中市醫師公會對內發行的「台中醫林」刊物第59期內。1 家週刊引用張啟中發表的內容而予以公開報導,引起洩露病人就醫資料的爭議。
台中市衛生局上午接受記者訪問時說,已針對此事,行文給台中市醫師公會說明並調閱當期刊物,同時也行文給張啟中,限期在2月5日前向衛生局說明。
台中市醫師公會也發表新聞稿指出,「台中醫林」是醫師公會內部刊物,提供會員醫療經驗交流、生活經驗分享的園地,並未對外界發行。張啟中發表的文章經過公會審查,合於刊登的條件而予以刊登。
醫師公會表示,週刊的報導內容未經公會及作者同意,逕自轉載,涉嫌侵犯公會及作者的著作權,公會為此提出嚴正抗議,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據衛生局人員初步了解,「台中醫林」刊物雖是醫師公會的內部刊物,但部分被公開在醫療診所供人閱覽,加上張啟中發表文章時沒有使用化名,這些均將成為衛生局調查的重點項目。
在台中市開業的醫師張啟中,將利菁變性過程登載於台中市醫師公會對內發行的「台中醫林」刊物第59期內。1 家週刊引用張啟中發表的內容而予以公開報導,引起洩露病人就醫資料的爭議。
台中市衛生局上午接受記者訪問時說,已針對此事,行文給台中市醫師公會說明並調閱當期刊物,同時也行文給張啟中,限期在2月5日前向衛生局說明。
台中市醫師公會也發表新聞稿指出,「台中醫林」是醫師公會內部刊物,提供會員醫療經驗交流、生活經驗分享的園地,並未對外界發行。張啟中發表的文章經過公會審查,合於刊登的條件而予以刊登。
醫師公會表示,週刊的報導內容未經公會及作者同意,逕自轉載,涉嫌侵犯公會及作者的著作權,公會為此提出嚴正抗議,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據衛生局人員初步了解,「台中醫林」刊物雖是醫師公會的內部刊物,但部分被公開在醫療診所供人閱覽,加上張啟中發表文章時沒有使用化名,這些均將成為衛生局調查的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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