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On Autobiography; On Diary ;《自傳契約》菲力浦.勒熱納(Philippe Lejeune) :A Plea for a Guide to Autobiographical Europe.

據《自傳契約》(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版,包括 Philippe Lejeune 的《法國的自傳》( L'Autobiographie en France (1971)  本書前3章)和部分《自傳契約》Le Pacte autobiographique (1975/1990))。這是個新譯本,幾乎與2001的三聯版不同。

On Autobiography (Theory and History of Literature) Paperback – October 1, 1989

  • Paperback: 320 pages
  • Publisher: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October 1989)
  • Language: English


[PDF]

Philippe Lejeune A Plea for a Guide to ... - Autopacte

www.autopacte.org/81amsterdamangl.pdf

1. Life Writing in Europe. Founding Conference IABA Europe. Amsterdam, 29 octobre 2009.Philippe Lejeune. A Plea for a Guide to Autobiographical Europe.

[PDF]

On Autobiography pp3-30 by Philippe Lejeune.pdf - eDocs


https://edocs.uis.edu/.../On%20Autobiography%20pp3-30%20%20by%2...
Chapter I. The Autobiographical Pact. Is it possible to define autobiography? , I had tried to do just that in Autobiographie en France (Autobiography in. ' France) ...

  1. On Diary - Philippe Lejeune - Google Books

    books.google.com › Literary Criticism › European › French
    Summary: "On Diary is the second collection in English of the groundbreaking and profoundly influential work of one of the best-known and provocative theorists ...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9 - Language Arts & Disciplines - 351 pages

Summary: "On Diary is the second collection in English of the groundbreaking and profoundly influential work of one of the best-known and provocative theorists of autobiography and diary. Ranging from the diaryʼs historical origins to its pervasive presence on the Internet, from the spiritual journey of the sixteenth century to the diary of Anne Frank, and from the materials and methods of diary writing to the question of how diaries end, these essays display Philippe Lejeuneʼs expertise, eloquence, passion, and humor as a commentator on the functions, practices, and significance of keeping or reading a diary. Two substantial introductory essays by Jeremy Popkin and Julie Rak place Lejeuneʼs work within its critical and theoretical traditions and comment on his central importance within the fields of life writing, literary genetic studies, and cultural studies."--Publisher description.


Contents






自傳契約(簡體書)


系列名:法蘭西文化譯叢
ISBN13:9787301188835
作者:(法)菲力浦.勒熱納(Philippe Lejeune)
裝訂/頁數:平裝/348頁
版次:1
規格(高/寬):20.8*14.6cm
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菲力浦.勒熱納:法國著名的自傳研究專家,享有自傳詩學家和自傳“教皇”的稱號

楊國政:北京大學外語學院法語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自傳文學。


代譯序    走在文學邊上
《法國的自傳》序 
第1章 定義 
第2章  歷史
第3章  問題
第4章自傳契約.
第5章自傳和文學史

附一文選
附二法國歷代自傳類文本目錄
付三研究書目

後記
*****


自傳契約


作者: [法]菲力浦‧勒熱訥
原文作者:Philippe Leieune
譯者:楊國政
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出版日期:2001/10/01
語言: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
自傳就是一個人以真實為承諾所寫的關于自己的傳記。自傳與小說、日記,傳記、自畫像、回憶錄等相關體裁有何異同?為什麼有的作品包含諸多經得起核實的因素而讀者仍將其當作小說來讀?為什麼有的作品含諸多虛構因素而讀者仍將其當作自傳來讀?

這本書試圖對這些基本問題作出澄清和回答。自傳研究可以從多角度進行︰歷史的角度——18世紀以來,在西方發展起來的自我寫作已成為一種文明現象;心理的角度︰自傳行為涉及記憶問題、個性問題、自我剖析問題︰然而,自傳首先是一種以文學文本的形式出現,這本書的目的就是從文本的角度探討作品的運行機制和自身特點。作者給自傳下了定義,回顧了個人文學得以誕生的哲學(反省)、宗教(懺悔)和社會(回憶錄)傳統,整理了一份包括一百七十五位作者的自傳作品清單,是西方自傳研究的奠基之作。

目錄

譯者諏 
《法國的自傳》序 
第一章 定義 
一 定義的意義和局限 
二 定義 
三 與回憶錄的區別 
四 與小說的區別 
1 自傳契約是必要的 
2 自傳契約是不夠的 
五 與詩的區別 
六 與其他形式的個人文學的區別 
七 出版的閱讀 
1 出版 
2 閱讀 
第二章 歷史 
一 方法問題 
1 自傳的歷史從何時開始? 
2 怎樣寫自傳史 
二 里程碑 
1 史前史:歐洲的傳統 
2 史前史:法國的敘事譜系 
3 歷史:自傳的誕生 
4 歷史:敘事的各種譜系 
第三章 問題 
一 自傳契約 
二 自傳話語 
1 敘述者和人物的關系(特別是成人和兒童的關系) 
2 敘述者和自己的關系 
三 為自傳辯護 
四 處于爭議中的自傳 
五 自傳面前的精神分析 
六 精神分析面前的自傳 
1 作為經驗的精神分析 
2 從精神分析到“存在主義精神分析” 
3 作為威脅的精神分析 
4 作為背景的精神分析 
七 自傳的未來 
……


談及自傳(autobiographie),歷來眾說紛紜。表面看來,再也沒有比“自傳”一詞的含義更加明確的了。該詞由于三個拉丁詞根構成:auto(自身)-bio(生活)-gra-phie(書寫),合起來就是“一個人寫他自己的一生”。但在實際中,該詞的使用十分混亂。長期以來,批評界對于自傳並沒有一個明確概念,而是各執一詞。我們至少可以歸納出下列一些主要說法(從最廣義到最狹義):

1.一切作品都是自傳。法國作家法朗士就說過︰“所有的小說,細想起來都是自傳。”福樓拜曾說:‘包法利夫就是我“。人們也從《紅與黑》中的于連或《巴馬修道院》中的法布里斯身上看到了作者司湯達的影子。盧梭的說法更進一步:“我的所有作品都是我的自畫像。”盧梭這里所說的“所有作品”不僅包括《懺悔錄》這樣的公認的自傳,而且包括《新愛洛伊絲》這樣的小說和《愛彌爾》這樣的理論著述。保爾‧瓦萊里也看到了理論中所包含的自傳色彩:“沒有任何一種理論不是某種精心準備的自傳的某個片斷。”按照這種說法,自傳包括一位作者的所有作品,如小說等虛構作品、理論著述和真正以個人生活經歷為素材的作品,任何作品都不排除在外。

2.作者構成作品的主體的一位作者的全部作品,即以個人的真實生活經歷為內容的作品,尤其指19世紀末人們所說的個人文學(litterature personnelle)。它的判斷標準作品中是否存在作者、敘述者和主人公的同一,這樣的作品包括日記、書信、隨筆、回憶錄和往事追憶等。這種說法強調的是自傳之“自”的反照功能和自傳之“傳”的真實性,是與虛構相對而言的。盡管它包括的體裁種類很多,很雜,但其含義是明確的、統一的,即直接刻畫和描寫自己的作品。

3.以作者的親身經歷為素材、經過藝術處理而成的小說,即我們通常所說的自傳體小說。小說的主人公就是作者的化身和投影,作者自身的經歷構成了小說創作的源泉。某些作品的確達到了以真作假、以假亂真的程度。我們不是經常听說《一個世紀兒的懺悔》講述的就是繆塞和喬治‧桑的戀愛經歷、《追憶逝水年華》中的馬塞爾就是普魯斯特、《情人》中的“我”就是瑪格麗特‧杜拉斯嗎?批評家也不惜花費巨大精力到歷史資料中尋找佐證,試圖對作品中的人與物進行對號入座。作者本人也希望讀者采取這種閱讀態度,而讀者一旦進行對號入座時,作者往往又第三者口否認。

4.一個人所寫的關于自己的傳記。它首先是一種按時間順序展開的敘事作品,從而將日記、隨筆、自畫像等排除在外;它不是拐彎抹角、而是一目了然地講述自己的親身經歷,從而與自傳體小說劃清了界限;它以個人的內心經歷、思想變化而不是外部歷史事件為敘述內容,從而與回憶錄也拉開了距離。這樣稱得上自傳的作品就不多了。


從“自傳契約”到“新自傳契約”
2013年12月20日17:16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作者:王成軍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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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國學者菲利普·勒熱訥被稱為“自傳的立法者”。他曾率先對自傳作了定義,並提出了引起熱議的“自傳契約”概念。他在對法國自傳進行拓荒性研究的同時,發現了一個重大問題:“如何區分自傳和自傳體小說呢?必須承認,如果只對文本進行內在分析,那就沒有任何區別。自傳為使我們相信其敘事的真實性所使用的一切方法,小說都可以模仿並且經常模仿。”面對自傳與自傳體小說之間這種難解難分的“深刻的親緣關係”,菲利普·勒熱訥沒有像莫洛亞等前輩那樣採取模糊二者文類區分的策略,而是提出了他所獨創的“自傳契約”概念。
  自傳不是小說
  莫洛亞曾肯定盧梭《懺悔錄》極高的文類美學價值,但同時特別強調了自傳文體不真實這一理念,認為一種懺悔只能是一本小說,盧梭的《懺悔錄》是騙子無賴冒險小說裡最好的一部。這種看法雖有其學理的正當性,但畢竟混淆了自傳與小說的文類特徵。與莫洛亞不同,勒熱訥雖注意到自傳與小說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糾葛關係,但他並未倒向小說,而是要為自傳文類正名,為自傳文體立法。在他看來,自傳與小說的區別來自文本之外:“要確定這種區別,須知曉文本之外的因素。”自傳中存在作者、敘述者和主人公的同一。“我”代表作者。而文本中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證明這一點。自傳是一種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體裁,可以說是一種“信用”體裁。因此,自傳作者努力用辯白、解釋、先決條件、意圖聲明來建立一種“自傳契約”。這一套慣例的使用,其目的就是為了建立一種直接的交流。
  勒熱訥明確表達了他對自傳文類的本體性把握,即自傳是一種作者與讀者、出版者以及自己在信用基礎上訂立契約關係的文體,是在文本外通過“辯白、解釋、先決條件、意圖聲明來建立”的“自傳契約”。捨此,自傳與自傳體小說便無法區分。
  在自傳不是小說的理念上,保羅·德曼與勒熱訥有著某種統一。保羅·德曼雖批評自傳文類,但並不認為盧梭的《懺悔錄》等同於小說。無論自傳如何“聲名狼藉和自我放縱”,在保羅·德曼看來,它終究是依賴於潛在的可以證實的確切事件,因為自傳屬於指涉性、再現性的方式。儘管自傳可能包含許多幻想和夢想,但它們與現實的偏離仍根植於一個單一主體,而這一主體身份是由其可以毫無異議地讀出來的專名所界定的。例如,盧梭《懺悔錄》的敘述者,就是由盧梭的姓氏和簽名所界定的。
  “自傳契約”是一種以盧梭所代表的傳統自傳文本為分析前提的理論建構。勒熱訥對傳統自傳的不真誠或隱瞞的特點心知肚明,他從不被盧梭等標榜的自傳文類的真實性所迷惑,他甚至公然承認“自傳其實是小說的一個特例,而不是和它不沾邊”,但他仍堅守其自傳文類的紅色底線:自傳契約是必要的。他認為:“講真話的許諾,對真實與謊言的辨別構成一切社會關係的基礎。當然,抵達真理,尤其是人生的真諦不太可能,但這樣的希冀確定出一方話語領域、一些認知行為以及某種人際關係,而它們是毫不虛幻的。自傳屬於歷史認知範疇(了解與理解的渴望)、行動範疇(將真相講述給他人),也劃歸藝術創作。這是份契約,有著實在的後果:在一系列實例研究中,我已試過展開這種論點。有人撒謊,該被譴責;有人卑劣或是魯莽,讓人擔心,該受懲罰;某些真話會引發惡果。但是當一個自我——寫作與生活中都是如此——通過敘事呈現出來,卻不能斷言它是虛構。”
  將虛構融入自傳
  自提出“自傳契約”概念,勒熱訥便遭到來自理論批評與寫作實際兩方面的夾擊,尤其是來自法國自傳創作界。眾多後現代自傳的出現幾乎都在解構“自傳契約”理論的種種規約。
  羅伯-格里耶的所謂“新自傳”三部曲:《重現的鏡子》、《昂熱麗克或迷醉》、《科蘭特的最後日子》,挑戰了勒熱訥的“自傳契約”概念。他虛構了亨利·德·科蘭特這一人物,“讓這個想像出來的非現實的科蘭特登台,參加這場本應是充分現實的'自傳式的表演',從而引入解構自傳的深刻意義”。以羅伯-格里耶為代表的法國“新自​​傳”儘管公開挑戰勒熱訥的“自傳契約”,但並未將“新自傳”完全等同於小說,而是在實踐一種對傳統自傳的“新的互補形式”。“因此,把虛構融入自傳,既蘊涵著羅伯-格里耶對自傳話語的反省、質疑、挑戰,又體現了他對自傳話語所作的深切治療。懷著神聖的文學使命感,懷著高度的藝術自覺性,羅伯-格里耶艱難地探尋著自傳言說方式的出路。”
  隨著論爭的深入,以及時間所帶來的驗證,勒熱訥也願意坦然反對“自傳契約僵化的形式主義”:“自傳契約,如其他契約一樣,處於現在時。如果我們更近距離地、現象學地觀察這個現在時,就會或多或少地明白,自傳作者要講自己生活的真實這一承諾幾乎是無法實現的,以致人們經常小心翼翼地聲明:這是在我看來的真實,我的真實。新小說派或許正是可以從這個角度來幫助開闢新的敘事道路,並由此構建新的文本結構。”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不能因為新的自傳種類的出現而否定自傳文類的美學傳統,甚至將小說的秩序原理混同於自傳的秩序原理。事實上,我們應發展勒熱訥“自傳契約”的內涵,用“新自傳契約”來概括後現代自傳的秩序原理。由此,自傳這一文學類型才有可能趨向豐富與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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