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雞飛狗走(狐運開):The Fox and Hen 漢清講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xt1izqtxpQ&t=74s雞冠天下:一部自然史,雞如何壯闊世界,和人類共創文明
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World? The Epic Saga of the Bird That Powers Civilization
- 作者: 安德魯・勞勒
- 原文作者: Andrew Lawler
- 譯者: 吳建龍
- 出版社:左岸文化
- 出版日期:2020/03/25
內容簡介
雞雞其實沒有雞雞!
雞排也不只是社群媒體的祭品文!
跟隨著雞,發現世界。
——唐娜・哈洛偉(Donna J. Haraway),科學史家
雞排也不只是社群媒體的祭品文!
跟隨著雞,發現世界。
——唐娜・哈洛偉(Donna J. Haraway),科學史家
雞雞其實沒有雞雞!但各文化卻特別青睞用「雞」來指涉生殖器,嘲諷、咒罵令人不悅的人事物,彷彿雞跟人類結下什麼難解的樑子。事實是,雞沒有陰莖,只有泄殖腔。牠們的交配動作並非「插入」,而是腔口摩擦腔口,同時公雞把精液射入母雞體內。
雞,似乎微不足道,不像牛、豬、羊等牲畜,可以養大增肥,變成神豬、神牛,那麼引人注目,但從兩河流域、埃及,再到《聖經》,雞,是報時的神聖之物,光明的象徵使者。從中南美到東南亞,雞,是祭壇上為人類犧牲的祭品,代人受罪。
雞排,不應該只是社群媒體的祭品文。在西非和美國蓄奴時代,雞,是推動社會平等發展的家禽。當飼養豬、牛、羊等大型家畜不是多數人可以負擔,養雞的門檻相對來說比較低。雞的食量小,不會與人爭奪食物,又會吃害蟲,促進公共衛生。這使得一般人也有能力以雞獻祭,寄情來世。不止如此,雞也較易轉換成可食用肉類,成為蛋白質來源。一戰時,美國政府鼓吹人民在家後院養雞,用的口號就是「母雞救國」(據說毛澤東時代的中國,人民不能私下養雞,讓飢荒的情況更險惡)。雞,具備社會平等的特性,這也是為什麼,在白人還沒有掌控養雞時,貧窮的非裔美國人是養雞業的先驅,炸雞的食譜應該追溯到非裔美國人,雖然肯德基爺爺是白人。
雞,既照顧了人的靈魂,也包養了人的身體健康。
雞起源自東南亞,如此害羞易感的動物如何與人親近、被人馴化,繼而跟隨人的腳步擴展到全世界?我們又如何透過雞的遺傳物質DNA,推論人的遷徙?在東南亞盛行的鬥雞文化之下,鬥雞場如何成為殖民地人民掩飾反叛行動的聚集場所,助攻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凝聚,推翻殖民統治?
雞如何成為達爾文搜集鑽研的對象,建構《物種起源》理論?又如何助十九世紀細菌學的建立一臂之力?如今,雞蛋又如何成為製造疫苗的重要物質,對抗傳染病,守護人類的健康?不僅醫藥產業,從農業體系來看,養雞產業之大,居地表之冠,是牛、豬產業仿效的對象,替農業經濟模式立下標竿,但也種下巨大隱憂,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
作者長年走訪中東、中亞和東亞等地的考古遺址,為《科學》雜誌寫作專欄,他在本書綜合了考古學、生物學、人類學和歷史,拜訪鬥雞場、實驗室、養雞場和農村等現場,從雞的裡裡外外,連結人的大歷史,寫作這部雞的百科全書。
本書特色
1.每一章節皆有小主題,寫法輕鬆幽默,但最終指涉動物與人相互影響的文明史,嚴肅又充滿啟發。
2.記者身分,因此在文獻引用之外,個人的踏查和訪問絕對沒有缺席,有旅行記實和研究文獻相互穿插的閱讀樂趣。
咯咯推薦
Gene黃貞祥 (清大生科系助理教授)
阿潑(「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李盈瑩(《養雞時代》作者)
陳志峰(中興大學特聘教授X土雞保種專家)
蔡晏霖(交大副教授X種田的人類學家)
如果有外星人來到地球,他們或許會以為統治地球的是貓,哦不,是雞。雞口的數量遠超人口,雞也是和人類關係最密切的鳥類,親密到當我跟一些朋友說我在做鳥類的研究時主要會使用到雞,居然有不少人疑惑地問我:「雞,原來是種鳥?」或許是太多人在認知上把雞獨立成了某一特定類群的動物了吧?不僅如此,雞,也是種內多樣性最高的鳥類,深具解答胚胎發育和性狀遺傳等重要生命科學問題的潛力,值得專門為牠們著書立傳,讓我們認識這種飛不高又飛不遠的熱帶鳥類,如何和人類一起趴趴走到全世界!
——Gene黃貞祥 (清大生科系助理教授)
2016年底,我飛往宿霧,展開兩個月的菲律賓之旅。才剛放下行李,走出民宿,就在路邊看到一隻綁腿的大公雞,不免一驚:「菲律賓還有鬥雞?」
紀爾茲的鬥雞經歷之於人類學系所學生,幾乎就像白雪公主之於每個小女孩一樣,是一種朗朗上口、代代相傳的故事,而我始終以為只有印尼才有鬥雞傳統,但在這隻雞之後,又在一個轉角看到大幅的鬥雞營養品的廣告,而接下來好長一段時間,「鬥雞」不斷在報端、路邊、街角,與我相遇,我也在書寫菲律賓鬥雞歷史與文化的過程中,發現許多地區都有鬥雞文化,甚至還有文化移轉的路線,而這些文化歷史,《雞冠天下》都有介紹。不僅鬥雞,各種包圍雞而生的歷史、文化、社會,甚至生物演化,都是這本書的素材。人類自有歷史以來,雞就與我們相伴,甚至成為某種象徵,不論是感恩節餐桌上的火雞,或是形容民族與性格的高盧雄雞或鐵公雞,雞對人類來說各種重要,不能不認識它。
我心想:這麼精彩的作品,只有我看到實在太可惜,於是,我將這本書的書介丟給左岸,問他們有沒興趣出版。當時,台灣正準備迎接雞年。
儘管直到鼠年,《雞冠天下》才終於在台灣和讀者們見面,但總是讓大家好好認識雞的「雞」會。真心推薦。——阿潑(「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五年前剛投入居家養雞時,在書店幾乎找不到一本談「雞」的書,充其量只有幾本介紹大規模飼養技術的手冊。去年決定撰寫《養雞時代》,我在圖書館找到一些關於動物及鳥類的科普書,一本本厚實的書目,卻只能從字裡行間挖到零星幾段與雞有關的敘述。我想,雞作為一種鮮活、神祕的動物,的確如作者所言,其地位被遠遠低估了!如今書市能有一本專門談雞的著作真的很棒,且是如此專業、豐富、充滿知識趣味的書籍。我非常樂意推薦給大家!——李盈瑩(《養雞時代:21則你吃過雞 卻不瞭解的冷知識》《與地共生 給雞唱歌》作者)
雞的數量是地球上所有鳥獸之冠,如果平均分配,全世界七十多億人口,每個人可以分到三隻!這驚人的數字,吸引了本書作者對雞的好奇心。他從日常生活的角度切入雞與人的關係,雞不只是食物,也可以有文化、科學等不同層次的意義。閱讀此書猶如跟著他遊走在不同時空、不同國度中,聆聽他娓娓道出許多雞的故事。精彩可期!——陳志峰(中興大學特聘教授X土雞保種專家)
身為一位無蛋不歡的人類,我無法想像沒有雞類的生活。閱讀此書更讓我驚覺不只是人類馴化了雞,雞也同時馴化了人類。了解人類與雞漫長的共同演化史,我們或許有更好的機會洗心革面,說服萬物讓人類繼續在地球生存下去。——蔡晏霖(交大副教授X種田的人類學家)
博學、充滿各式來源的知識……作者對於與雞相關的謎題提出嶄新的視野,和可能的解答。——《自然》期刊
材料豐富……知識上的浩瀚之旅。可以察覺到這是一本作者懷抱著驚人的熱情所寫下的旅程考察,還辛勤探查了那些來自歷史、神話、考古、生物學、文學和宗教的研究文獻。——《科克斯書評》
我不會再用過去的眼光看待雞了,這個原本被人忽略的物種,原來扮演著如此重要的角色。——Brian Fagan,《歷史上的大暖化》作者
混合了遊記、科學史等,總之各式各樣有趣的故事,這趟旅程橫跨六大洲,帶領我們用不同視角理解「雞」,挑戰我們過去對「雞」的一切想像。——Ellen Ruppel Shell,《愛上便宜貨》作者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安德魯・勞勒Andrew Lawler
科學線記者,為《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國家地理雜誌》《史密森尼學會雜誌》等撰文,《科學》雜誌專欄作家,主題多為考古、文化遺產等。
譯者簡介
吳建龍
清大歷史所科技史組肄業。台灣猛禽研究會理事、中華鳥會鳥類紀錄委員會委員。譯有《羽的奇蹟》(榮獲第八屆吳大猷科學普及著作獎翻譯類佳作)、A Field Guide to the Birds of Taiwan。
安德魯・勞勒Andrew Lawler
科學線記者,為《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國家地理雜誌》《史密森尼學會雜誌》等撰文,《科學》雜誌專欄作家,主題多為考古、文化遺產等。
譯者簡介
吳建龍
清大歷史所科技史組肄業。台灣猛禽研究會理事、中華鳥會鳥類紀錄委員會委員。譯有《羽的奇蹟》(榮獲第八屆吳大猷科學普及著作獎翻譯類佳作)、A Field Guide to the Birds of Taiwan。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自然界的蛋頭先生
第二章 深紅色的鬚髯
第三章 具療效的一窩蛋
第四章 基本裝配
第五章 馬尼拉震顫
第六章 巨鳥現身
第七章 丑角之劍
第八章 幼小的國王
第九章 餵食巴巴魯
第十章 農家庭院的毛衣女孩們
第十一章 原雞群島
第十二章 直觀的物理學家
第十三章 最終的動機
致謝
第一章 自然界的蛋頭先生
第二章 深紅色的鬚髯
第三章 具療效的一窩蛋
第四章 基本裝配
第五章 馬尼拉震顫
第六章 巨鳥現身
第七章 丑角之劍
第八章 幼小的國王
第九章 餵食巴巴魯
第十章 農家庭院的毛衣女孩們
第十一章 原雞群島
第十二章 直觀的物理學家
第十三章 最終的動機
致謝
序
前言
跟隨著雞,發現世界。
唐娜・哈洛偉(Donna J. Haraway),《當物種相遇》(When Species Meet)
把全世界的貓、狗、豬、牛加在一起,數量都不如雞來的多。就算再把整個地球的老鼠加上去,雞仍然略勝一籌。家雞是世界上分布最廣泛的鳥,也是最常見的農場動物,在當代的任何時刻,都有超過兩百億隻雞住在這地球上,算起來啊,每一個人可以分到三隻呢。而數量排第二的鳥類,是非洲的一種小型雀,叫做「紅嘴奎利亞雀」(red-billed quelea),也才二十億隻左右。
目前全球只有一個國家跟一片大陸找不到雞。教宗方濟各常吃的去皮雞胸肉,並非梵蒂岡自己養的,而是從羅馬的市場上買來的,因為這個迷你小國沒有空地可建造雞舍 。而在南極大陸,雞的存在是種忌諱 。雖然每年慶祝新年時,坐落於南極點上的阿蒙森—斯科特科學考察站(Amundsen-Scott Station)都會準備烤雞翅,但為了保護企鵝免於罹患疾病,管理這片南方大陸的國際條約規定,生禽及未經處理的禽肉禁止輸入到南極。即便如此,大多數的皇帝企鵝雛鳥還是暴露在常見的雞源病毒之下。
上述例外正好顯示出一項通則。從西伯利亞到南大西洋上的南桑威奇群島(South Sandwich Islands),雞隻幾乎無處不在,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還曾研究過牠們是否能在前往火星的旅途上存活。這種從南亞叢林進入人類生活的鳥類,現在成了我們最重要的蛋白質來源,如果我們要移民外星球的話,八成也得帶上牠們。隨著我們的口腹之慾和城市建設日益擴張,雞的數量以及人類對牠們的依賴也與日俱增。「紋腹鷹(jayhawk)吃雞,人也吃雞」,美國經濟學者亨利・喬治(Henry George)於一八七九年寫道,「但紋腹鷹增加,雞就變少,可是人越多,雞卻跟著變多。」
在此之前,我從未想要探究為何雞會在一萬五千種鳥獸之中一枝獨秀,成為人類最重要的夥伴。之前為了寫報導,我走訪了中東、中亞和東亞的考古遺址,追尋著一個問題的答案:人類這物種,到底是為何以及如何放棄平靜的狩獵採集生活,轉而汲汲營營於繁忙熱鬧的都市、全球性的帝國、世界大戰,還有社群媒體?「城市生活」這項匪夷所思且徹底根本的改變,始於六千年前的中東地區,之後就持續改造地球樣貌至今。直到最近十年,都市人口超過了非都市人口,這是史上頭一遭。
根據挖掘人員在阿拉伯一處海灘所發現的證據顯示,印度商人在四千多年前就善於利用季風越洋航行。我聽到這消息,就替一本雜誌寫了篇報導。這些在青銅器時代冒險犯難的水手們不僅開創了國際貿易,還觸發了第一波的全球經濟,他們將喜瑪拉雅山區的木材和阿富汗的青金岩(lapis lazuli,又稱天青石)帶到美索不達米亞的大城市,而此時埃及的石匠才對吉薩金字塔群進行了最後的裝飾。我交稿時跟總編輯提到,除了那堆古印度貿易商品遺跡外,考古學家們還找到一根雞骨頭,那有可能是這種鳥類進入西方的標誌。
「這倒有意思,」總編說道,「你去追追看,看牠是打哪兒來的?為什麼我們吃這麼多雞肉?反正去搞清楚,到底雞是怎樣的一種鳥?」我心不甘情不願地答應了。幾個星期後,我來到中東國家阿曼的某個海濱村莊,在那處沙灘遺址工作的義大利考古團隊正好回來,他們剛結束午後的阿拉伯海游泳時光。雞骨呢?「喔,」挖掘隊長一邊擦著溼漉漉的頭髮,一邊說著,「我們覺得認錯了啦。那骨頭八成是來自我們隊上某個工人的午餐。」
由於雞既無法拉動古巴比倫的馬戰車,也不是把蠶絲從中國帶到西方的推手,因此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對雞並未有太多著墨,而人類學家向來喜歡觀看人們獵野豬勝於餵小雞。家禽學者則是醉心於如何盡可能有效率地把榖物轉換成禽肉,至於雞是如何散布到全世界,這件事對他們而言並不是重點。即便是充分理解動物對於人類社會建構之重要性的科學家,也不免忽視了雞。暢銷書《槍炮、病菌與鋼鐵》(Guns, Germs, and Steel)的作者賈德・戴蒙(Jared Diamond),把雞放在「小型家畜、家禽和昆蟲」這一群 ,如此分類固然有道理,但卻不像牛一樣得到足夠的重視。
弱勢群體跟無名英雄都是新聞工作者熱衷報導的題材,但我們實在是太低估雞了,連在法律上都無視牠們。儘管雞肉跟雞蛋提供我們都市工業生活的動力,但根據美國的法規,如果雞是被養來吃的話,那麼牠們根本不被當做牲畜看,連隻「動物」都不是。懷特(E. B. White) 曾表示,「對都市長大的人來說,雞並非總是佔有一席光榮之地」,他們如果想到雞,腦中浮現的只能像是「直接從歌舞雜耍劇跑出來的滑稽道具。」 雖然蘇珊・奧爾琳(Susan Orlean) 在一篇二〇〇九年的《紐約客》雜誌文章裡,大力鼓吹頗受歡迎的「庭院養雞運動(backyard chicken movement)」 ,但貓狗還是占據最受歡迎寵物排行榜的榜首。
假如明天醒來,所有貓狗連同那些奇奇怪怪的鸚鵡、沙鼠(gerbil)什麼的全都消失了,人們大概會如喪考妣、哀痛不已,但對全球經濟或國際政治而言,卻沒啥衝擊。然而這世界要是突然失去了雞,馬上就會面臨災難。二〇一二年時,由於數百萬隻雞因病被撲殺,導致墨西哥城的雞蛋價格飆漲,示威群眾走上街頭,震驚了剛上台的新政府。墨西哥的人均消費雞蛋數高居世界之冠,所以該次事件被稱為「『巨』蛋危機」(The Great Egg Crisis) ,也就不足為奇了。同一年,在開羅,價格高昂的雞肉則是助長了埃及革命,當時反對者聚集高呼「他們吃鴿跟雞肉,我們每天只吞豆!」 而當最近雞肉價格在伊朗上漲三倍後,該國警政首長警告電視節目製作人,不要播放吃雞肉的畫面,以免造成買不起烤雞肉串的民眾心生不滿,進而引發暴力衝突 。
雞就這麼悄然無聲、沛然莫禦地成為人類社會的必需品。牠們雖然飛不太起來,但藉由國際貿易,倒成了世界上最會遷徙的鳥類。一隻雞身上五花八門的部位,最終可能分別落腳在地球的兩端──中國人買雞腳、俄國人要雞腿、西班牙人啃雞翅、土耳其人愛雞腸、荷蘭人拿雞骨熬湯,然後雞胸肉都賣到美國跟英國去了。這項全球化的生意牽連甚廣,比如堪薩斯州的榖物養胖了巴西的雞,歐洲的抗生素避免美國的雞群染病,而南非家禽場用的是印度製籠舍等等。
「初看起來,商品是種再明顯簡單不過的東西,」馬克思如此寫道,但分析之後,商品卻變成「很古怪的東西,充滿形上學的微妙和神學的怪誕。」 當我跟著雞繞著地球跑時,發現牠們也充滿出人意料的形上學及神學意涵。這種神奇的動物出自亞洲叢林,如今廣布全球,牠們被當做王室苑囿的明星,扮演過指引未來的要角,也曾化身為光明和復活的神聖使者。牠們在鬥雞場裡打得你死我活,我們以此作樂;被人類當做萬用醫藥箱;激勵鼓舞了戰士、情人以及母親。傳統上,從峇里島到紐約布魯克林,雞仍舊承擔著我們的罪孽,就跟牠們數千年來所做的事一樣。沒有其他動物能夠在跨越不同社會及不同時期的情況下,還能引起這麼多的傳說、迷信和信念。
雞之所以能夠跨越世界,是因為我們帶著牠們行動。這趟旅程始於數千年前的東南亞,旅途中的每段進程,都需要人類幫上一把。牠們被裝進竹籠內歇息,放在獨木舟上,順著寬闊的湄公河而下,在一陣刺耳嘎叫聲中被搬上拉車,然後踏著沉重步伐的牛隻緩緩將其拉向中國的市集,再放進商人斜掛背後的藤編籃裡,一路左推右擠越過喜瑪拉雅山地。水手們則會帶著雞橫越三大洋,到十七世紀時,幾乎有人定居的各大陸,四處都能看到雞的蹤影了。一路走來,牠們填飽了波里尼西亞殖民者,促成非洲社會的都市化,甚至避免了工業革命初期的饑荒。
達爾文以雞來鞏固其演化論,巴斯德(Louis Pasteur)用雞製造出第一支現代疫苗。而即便已經被研究了兩千五百年以上,雞蛋至今仍是科學的首要模式生物(model organism),也是我們每年用來製造流感疫苗的「容器(vessel)」。家雞也是所有已馴化的動物中,最先完成基因體定序的物種。雞骨能緩解我們的關節炎,雞冠可撫平臉上的皺紋,也許不久之後,就能利用基因轉殖的雞來合成多種人類用藥。養雞可提供鄉村地區婦孺不可或缺的卡路里及維生素,使其免於營養不良的命運,同時還能增加收入,幫助困苦的家庭擺脫貧窮。
這種動物還像是長了羽毛的瑞士刀,是種用途廣泛的牲畜,在不同的時間地點任由我們取求。這樣的可塑性,使其成為所有馴化動物中最有用處的一種,也因此有利於我們經由牠們來追尋自身的歷史。雞可稱得上是鳥界的變色龍(Zelig) ,且因牠們如魔鏡一般,映照出我們變化多端的慾望、目標和意圖,像是被當作有威望的物品、說真話的人、靈丹妙藥、魔鬼的工具、驅魔師,或是巨富的來源等,所以牠們也就成了人類探勘、擴張、娛樂以及信仰的標記。當代考古學家用簡易的網篩收集雞骨頭,便能看出人類在何時何地過著怎樣的生活;複雜的演算法及電腦的強大運算能力,則使生物學家有機會從基因的層次追蹤雞的過去,而這也跟我們的過去密切相關。神經科學家研究長期受虐雞隻的腦部,發現讓人不安的跡象──雞的智力很高,這也激發我們進一步理解自己行為的興趣。
在現今的都會叢林裡,幾乎已經看不到活生生的雞了,牠們絕大部分都待在羅列成群、巨大幽閉的養雞場和屠宰場裡,外圍則以柵欄封鎖起來,將民眾拒於門外。現代的雞隻是科技的一大勝利,亦象徵我們悲哀、可怕的工業化農業。牠是史上最被精巧規劃生產的生物,也是世上最常被虐待的動物。不管怎樣,我們總是選了雞當做全球都市未來發展的能量來源,卻又往往對其視而不見、無動於衷。
由於都市生活已經跟每日在農場裡真實上演的生死存亡太過脫節,因此有了橫掃歐美的庭院養雞運動,而且雞還能提供一種方便且價廉的管道,讓我們跟已然消失的鄉村傳統重新搭上線。這個趨勢或許無法改善數十億隻工業化農場雞隻的命運,但有機會幫我們恢復記憶,想起自古以來雞和人類之間豐富且複雜的關係,正是這種關係使得雞成了人類最重要的夥伴。我們可能會開始注視著雞,然後,了解牠們,改變對待牠們的態度。
在我們對雞的依賴與日俱增、距離卻日益疏遠之際,用來描述勇氣和懦弱、堅韌及無私,以及種種人類特質與情緒的方式,卻依舊跟這種鳥類緊密相連。「所有事物都會被遺忘,」文學批評家喬治・史坦納(George Steiner)說道,「唯有語言不然。」 英文裡頭有這些字詞: cocky(趾高氣昂)、chicken out(臨陣退縮)、 henpecked(妻管嚴)、 walk on eggshells(謹言慎行)、 hatch an idea(運籌策劃)、 get one’s hackles up(怒髮衝冠)、 rule the roost(當家作主)、 brood(冥思苦想)、crow(自鳴得意)。從這些用法看來,我們對雞的喜愛,可是遠大於鷲鷹或鳩鴿,而且喜愛的方式比我們願意承認的還要多。就像庭院裡的雞一樣,我們既溫和又粗暴,冷靜亦激動,優雅且笨拙,有飛天之志,卻無翱翔之能。
跟隨著雞,發現世界。
唐娜・哈洛偉(Donna J. Haraway),《當物種相遇》(When Species Meet)
把全世界的貓、狗、豬、牛加在一起,數量都不如雞來的多。就算再把整個地球的老鼠加上去,雞仍然略勝一籌。家雞是世界上分布最廣泛的鳥,也是最常見的農場動物,在當代的任何時刻,都有超過兩百億隻雞住在這地球上,算起來啊,每一個人可以分到三隻呢。而數量排第二的鳥類,是非洲的一種小型雀,叫做「紅嘴奎利亞雀」(red-billed quelea),也才二十億隻左右。
目前全球只有一個國家跟一片大陸找不到雞。教宗方濟各常吃的去皮雞胸肉,並非梵蒂岡自己養的,而是從羅馬的市場上買來的,因為這個迷你小國沒有空地可建造雞舍 。而在南極大陸,雞的存在是種忌諱 。雖然每年慶祝新年時,坐落於南極點上的阿蒙森—斯科特科學考察站(Amundsen-Scott Station)都會準備烤雞翅,但為了保護企鵝免於罹患疾病,管理這片南方大陸的國際條約規定,生禽及未經處理的禽肉禁止輸入到南極。即便如此,大多數的皇帝企鵝雛鳥還是暴露在常見的雞源病毒之下。
上述例外正好顯示出一項通則。從西伯利亞到南大西洋上的南桑威奇群島(South Sandwich Islands),雞隻幾乎無處不在,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還曾研究過牠們是否能在前往火星的旅途上存活。這種從南亞叢林進入人類生活的鳥類,現在成了我們最重要的蛋白質來源,如果我們要移民外星球的話,八成也得帶上牠們。隨著我們的口腹之慾和城市建設日益擴張,雞的數量以及人類對牠們的依賴也與日俱增。「紋腹鷹(jayhawk)吃雞,人也吃雞」,美國經濟學者亨利・喬治(Henry George)於一八七九年寫道,「但紋腹鷹增加,雞就變少,可是人越多,雞卻跟著變多。」
在此之前,我從未想要探究為何雞會在一萬五千種鳥獸之中一枝獨秀,成為人類最重要的夥伴。之前為了寫報導,我走訪了中東、中亞和東亞的考古遺址,追尋著一個問題的答案:人類這物種,到底是為何以及如何放棄平靜的狩獵採集生活,轉而汲汲營營於繁忙熱鬧的都市、全球性的帝國、世界大戰,還有社群媒體?「城市生活」這項匪夷所思且徹底根本的改變,始於六千年前的中東地區,之後就持續改造地球樣貌至今。直到最近十年,都市人口超過了非都市人口,這是史上頭一遭。
根據挖掘人員在阿拉伯一處海灘所發現的證據顯示,印度商人在四千多年前就善於利用季風越洋航行。我聽到這消息,就替一本雜誌寫了篇報導。這些在青銅器時代冒險犯難的水手們不僅開創了國際貿易,還觸發了第一波的全球經濟,他們將喜瑪拉雅山區的木材和阿富汗的青金岩(lapis lazuli,又稱天青石)帶到美索不達米亞的大城市,而此時埃及的石匠才對吉薩金字塔群進行了最後的裝飾。我交稿時跟總編輯提到,除了那堆古印度貿易商品遺跡外,考古學家們還找到一根雞骨頭,那有可能是這種鳥類進入西方的標誌。
「這倒有意思,」總編說道,「你去追追看,看牠是打哪兒來的?為什麼我們吃這麼多雞肉?反正去搞清楚,到底雞是怎樣的一種鳥?」我心不甘情不願地答應了。幾個星期後,我來到中東國家阿曼的某個海濱村莊,在那處沙灘遺址工作的義大利考古團隊正好回來,他們剛結束午後的阿拉伯海游泳時光。雞骨呢?「喔,」挖掘隊長一邊擦著溼漉漉的頭髮,一邊說著,「我們覺得認錯了啦。那骨頭八成是來自我們隊上某個工人的午餐。」
由於雞既無法拉動古巴比倫的馬戰車,也不是把蠶絲從中國帶到西方的推手,因此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對雞並未有太多著墨,而人類學家向來喜歡觀看人們獵野豬勝於餵小雞。家禽學者則是醉心於如何盡可能有效率地把榖物轉換成禽肉,至於雞是如何散布到全世界,這件事對他們而言並不是重點。即便是充分理解動物對於人類社會建構之重要性的科學家,也不免忽視了雞。暢銷書《槍炮、病菌與鋼鐵》(Guns, Germs, and Steel)的作者賈德・戴蒙(Jared Diamond),把雞放在「小型家畜、家禽和昆蟲」這一群 ,如此分類固然有道理,但卻不像牛一樣得到足夠的重視。
弱勢群體跟無名英雄都是新聞工作者熱衷報導的題材,但我們實在是太低估雞了,連在法律上都無視牠們。儘管雞肉跟雞蛋提供我們都市工業生活的動力,但根據美國的法規,如果雞是被養來吃的話,那麼牠們根本不被當做牲畜看,連隻「動物」都不是。懷特(E. B. White) 曾表示,「對都市長大的人來說,雞並非總是佔有一席光榮之地」,他們如果想到雞,腦中浮現的只能像是「直接從歌舞雜耍劇跑出來的滑稽道具。」 雖然蘇珊・奧爾琳(Susan Orlean) 在一篇二〇〇九年的《紐約客》雜誌文章裡,大力鼓吹頗受歡迎的「庭院養雞運動(backyard chicken movement)」 ,但貓狗還是占據最受歡迎寵物排行榜的榜首。
假如明天醒來,所有貓狗連同那些奇奇怪怪的鸚鵡、沙鼠(gerbil)什麼的全都消失了,人們大概會如喪考妣、哀痛不已,但對全球經濟或國際政治而言,卻沒啥衝擊。然而這世界要是突然失去了雞,馬上就會面臨災難。二〇一二年時,由於數百萬隻雞因病被撲殺,導致墨西哥城的雞蛋價格飆漲,示威群眾走上街頭,震驚了剛上台的新政府。墨西哥的人均消費雞蛋數高居世界之冠,所以該次事件被稱為「『巨』蛋危機」(The Great Egg Crisis) ,也就不足為奇了。同一年,在開羅,價格高昂的雞肉則是助長了埃及革命,當時反對者聚集高呼「他們吃鴿跟雞肉,我們每天只吞豆!」 而當最近雞肉價格在伊朗上漲三倍後,該國警政首長警告電視節目製作人,不要播放吃雞肉的畫面,以免造成買不起烤雞肉串的民眾心生不滿,進而引發暴力衝突 。
雞就這麼悄然無聲、沛然莫禦地成為人類社會的必需品。牠們雖然飛不太起來,但藉由國際貿易,倒成了世界上最會遷徙的鳥類。一隻雞身上五花八門的部位,最終可能分別落腳在地球的兩端──中國人買雞腳、俄國人要雞腿、西班牙人啃雞翅、土耳其人愛雞腸、荷蘭人拿雞骨熬湯,然後雞胸肉都賣到美國跟英國去了。這項全球化的生意牽連甚廣,比如堪薩斯州的榖物養胖了巴西的雞,歐洲的抗生素避免美國的雞群染病,而南非家禽場用的是印度製籠舍等等。
「初看起來,商品是種再明顯簡單不過的東西,」馬克思如此寫道,但分析之後,商品卻變成「很古怪的東西,充滿形上學的微妙和神學的怪誕。」 當我跟著雞繞著地球跑時,發現牠們也充滿出人意料的形上學及神學意涵。這種神奇的動物出自亞洲叢林,如今廣布全球,牠們被當做王室苑囿的明星,扮演過指引未來的要角,也曾化身為光明和復活的神聖使者。牠們在鬥雞場裡打得你死我活,我們以此作樂;被人類當做萬用醫藥箱;激勵鼓舞了戰士、情人以及母親。傳統上,從峇里島到紐約布魯克林,雞仍舊承擔著我們的罪孽,就跟牠們數千年來所做的事一樣。沒有其他動物能夠在跨越不同社會及不同時期的情況下,還能引起這麼多的傳說、迷信和信念。
雞之所以能夠跨越世界,是因為我們帶著牠們行動。這趟旅程始於數千年前的東南亞,旅途中的每段進程,都需要人類幫上一把。牠們被裝進竹籠內歇息,放在獨木舟上,順著寬闊的湄公河而下,在一陣刺耳嘎叫聲中被搬上拉車,然後踏著沉重步伐的牛隻緩緩將其拉向中國的市集,再放進商人斜掛背後的藤編籃裡,一路左推右擠越過喜瑪拉雅山地。水手們則會帶著雞橫越三大洋,到十七世紀時,幾乎有人定居的各大陸,四處都能看到雞的蹤影了。一路走來,牠們填飽了波里尼西亞殖民者,促成非洲社會的都市化,甚至避免了工業革命初期的饑荒。
達爾文以雞來鞏固其演化論,巴斯德(Louis Pasteur)用雞製造出第一支現代疫苗。而即便已經被研究了兩千五百年以上,雞蛋至今仍是科學的首要模式生物(model organism),也是我們每年用來製造流感疫苗的「容器(vessel)」。家雞也是所有已馴化的動物中,最先完成基因體定序的物種。雞骨能緩解我們的關節炎,雞冠可撫平臉上的皺紋,也許不久之後,就能利用基因轉殖的雞來合成多種人類用藥。養雞可提供鄉村地區婦孺不可或缺的卡路里及維生素,使其免於營養不良的命運,同時還能增加收入,幫助困苦的家庭擺脫貧窮。
這種動物還像是長了羽毛的瑞士刀,是種用途廣泛的牲畜,在不同的時間地點任由我們取求。這樣的可塑性,使其成為所有馴化動物中最有用處的一種,也因此有利於我們經由牠們來追尋自身的歷史。雞可稱得上是鳥界的變色龍(Zelig) ,且因牠們如魔鏡一般,映照出我們變化多端的慾望、目標和意圖,像是被當作有威望的物品、說真話的人、靈丹妙藥、魔鬼的工具、驅魔師,或是巨富的來源等,所以牠們也就成了人類探勘、擴張、娛樂以及信仰的標記。當代考古學家用簡易的網篩收集雞骨頭,便能看出人類在何時何地過著怎樣的生活;複雜的演算法及電腦的強大運算能力,則使生物學家有機會從基因的層次追蹤雞的過去,而這也跟我們的過去密切相關。神經科學家研究長期受虐雞隻的腦部,發現讓人不安的跡象──雞的智力很高,這也激發我們進一步理解自己行為的興趣。
在現今的都會叢林裡,幾乎已經看不到活生生的雞了,牠們絕大部分都待在羅列成群、巨大幽閉的養雞場和屠宰場裡,外圍則以柵欄封鎖起來,將民眾拒於門外。現代的雞隻是科技的一大勝利,亦象徵我們悲哀、可怕的工業化農業。牠是史上最被精巧規劃生產的生物,也是世上最常被虐待的動物。不管怎樣,我們總是選了雞當做全球都市未來發展的能量來源,卻又往往對其視而不見、無動於衷。
由於都市生活已經跟每日在農場裡真實上演的生死存亡太過脫節,因此有了橫掃歐美的庭院養雞運動,而且雞還能提供一種方便且價廉的管道,讓我們跟已然消失的鄉村傳統重新搭上線。這個趨勢或許無法改善數十億隻工業化農場雞隻的命運,但有機會幫我們恢復記憶,想起自古以來雞和人類之間豐富且複雜的關係,正是這種關係使得雞成了人類最重要的夥伴。我們可能會開始注視著雞,然後,了解牠們,改變對待牠們的態度。
在我們對雞的依賴與日俱增、距離卻日益疏遠之際,用來描述勇氣和懦弱、堅韌及無私,以及種種人類特質與情緒的方式,卻依舊跟這種鳥類緊密相連。「所有事物都會被遺忘,」文學批評家喬治・史坦納(George Steiner)說道,「唯有語言不然。」 英文裡頭有這些字詞: cocky(趾高氣昂)、chicken out(臨陣退縮)、 henpecked(妻管嚴)、 walk on eggshells(謹言慎行)、 hatch an idea(運籌策劃)、 get one’s hackles up(怒髮衝冠)、 rule the roost(當家作主)、 brood(冥思苦想)、crow(自鳴得意)。從這些用法看來,我們對雞的喜愛,可是遠大於鷲鷹或鳩鴿,而且喜愛的方式比我們願意承認的還要多。就像庭院裡的雞一樣,我們既溫和又粗暴,冷靜亦激動,優雅且笨拙,有飛天之志,卻無翱翔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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