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崎市定:《科舉——中華帝國的考試地獄》東京:中公文庫等1963/1984
科舉 宮崎市定
China's examination hell:
the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s of Imperial China書名 | China's examination hell: the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s of Imperial China | |||||||||||||||||||||||||||||||||||||||||||||||||||||||||||||||||||||||||||||||
作者 | Ichisada Miyazaki | |||||||||||||||||||||||||||||||||||||||||||||||||||||||||||||||||||||||||||||||
版本 | 4, 重印, 圖解 | |||||||||||||||||||||||||||||||||||||||||||||||||||||||||||||||||||||||||||||||
出版者 |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6 科舉)
科舉是一種通過考試來選拔官吏的制度。它是古代中國的一項重要政治制度,對中國社會和文化產生了巨大影響,直接催生了不論門第、以考試產生的「士大夫」階層。鄰近中國的亞洲國家如越南、日本和朝鮮也曾引入了這種制度來選拔人才。[1][2]科舉始於605年時的隋朝[1],發展並成熟於唐朝,在中國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才在1905年被廢除,而在越南更遲至阮朝末年的1919年才廢除,持續了1300多年。現代社會選拔公務員的制度亦是從科舉制間接演變而來[3]。
[编辑] 發展與演變[编辑] 科舉以前的人才制度秦朝以前,中國社會採用分封制,選士也依靠世襲制度。西周時,天子以及諸侯分封天下。周禮之下,社會階級分明。管理國家由天子、諸侯、卿、士分級負責。而各階層按倫常,依照血緣世襲。到了東周,穩定的制度開始崩潰,於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為各國的國君服務。 到了漢朝,分封制度逐漸被廢,皇帝中央集權得以加強。皇帝為管理國家,需要提拔民間人材。當時採用的是察舉制,由各級地方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材。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察舉制缺乏客觀的評選準則,雖有連坐制度,但後期逐漸出現地方官員徇私,所薦者不實的現象。 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舉制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之權,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這制度始終是由地方官選拔人才。魏晉時代,世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準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民間人材,還讓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響皇帝的權力。 [编辑] 隋唐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於開皇七年(587年)命各州「歲貢三人」,應考「秀才」。隋煬帝在大業元年(605年)設進士科取士,成為以後的科舉。在整個隋朝的三十八年內,總共舉行了四至五次科考,總共取秀才、進士十二人。 唐朝繼承並發展了這一制度。唐朝的科舉分為常科與制科兩類。常科每年舉行,制科則是皇帝臨時設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鄉貢,常科名目很多,依據應舉人的條件和考試內容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國子監(國子學、弘文館、崇文館)、各地學館入學考試合格的學生。鄉貢則是通過府試、州試的人,又稱舉人;考頭名的稱解元。通過朝庭尚書省的省試者稱為進士及第,考頭名的稱狀元,其餘分甲第和乙第。 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科舉考試[4],開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輕,改由禮部侍郎主持。唐代科舉中最常見的科目是進士和明經。進士一般試帖經、雜文、策論,分別考記誦、辭章和政見時務。明經一般試帖經、經義、策論。所以進士和明經的區別主要在於辭章和經義。當時人重進士和輕明經。進士每年錄取名額不過三十人,加上明經也只有百人左右。進士、明經等及第後,一般要守選數年,方可通過吏部銓選授官[5]。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試外,還有臨時不定期由皇帝親自主持的科舉考試,叫制科。唐代制科的科目見於記載的就有百種,如博學宏詞科、文經邦國科、達於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參加制科的人不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職的人。應試者可以由他人舉薦,也可自薦。開元以後,全國參加制科的人「多則兩千,少猶不減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考試以策論為主,也考經史和詩賦。錄取後「文策高者,特賜與美官,其次與出身」。制舉以開元時期為最盛,唐文宗太和以後就很少舉行了。 武則天主政時,曾首創了由皇帝主持,覆核進士資格的殿試;和取武將的武科舉。但是,二者在唐朝時並未有成為定例。 唐代的科舉仍然留有一定的舉察制影子。例如:士子在應試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會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薦。叫作「行卷」。除了武則天主政的一段時間外,唐代的科舉沒有糊名的習慣。考官在評卷時,考生的名聲往往是考慮因素之一。這樣做的原意跟舉察一樣,是希望可以兼顧人材在試場外的表現。但同時這亦無可避免造成了不公平,出現士子與考官之間的利益瓜葛。到了唐末吏治敗壞時,弊病更甚。 整個唐朝的科舉取士約一萬人。主要有秀才,明經和進士科。進士科考詩賦、時務策,以文章辭彩為標準。明經科則考士子對儒家經典的認識。唐代的宰相 中,百份之八十是進士出身,可見科舉的成效。不過進士科一般較困難,因此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一語。但科舉亦並非唐代政府招納人材的唯一方法,門 蔭入仕和雜色入流也是唐代重要的入仕途徑。到了唐代後期,出身寒門由科舉入仕者漸多,與世族門蔭入仕者形成兩大官僚派系集團,互相傾軋,史稱「牛李黨爭」。 唐朝的新科進士僅授予的官職遠較後代進士低微。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職,明經科的上上第授從八品下官職而進士、明法兩科,甲第授從九品上;乙第只能當最小的官從九品下。著名詩人王維考中狀元後當的太樂丞,就是從八品下的小官。因此,唐朝的科舉類似於現代的基層公務員招考。 [编辑] 宋宋代進一步改良了唐朝的科舉制度,確立了一套相當完整的體制。宋朝的科舉制度公平性大幅提升,許多大臣的子孫也未考上科舉,僅能擔任中低階官員,因此當時還產生「富貴不過三代」的俗語。 宋代改良科舉制度,其中重要原因是皇帝欲加強對取士過程的控制,減少考官及士子聯黨結派的可能。自宋太祖開寶六年起,取錄的進士一律要經過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最後一關殿試,名次也由皇帝親定。自此以後,進士都是「天子門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門生。為了保證考試公平及公正,宋朝對考試的規則進一步完善,以免考生或考官作弊。另一方面,宋代取士的數量大增,每科進士通常達數百人,並且放寬了應考條件,不論財富、聲望、年齡皆可應考,對偏遠地方的考生更給予路費。自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起,定期開考,三年一科,之後為明、清二朝所沿襲,至科舉被廢為止。 宋代的科考分為三級:解試(州試)、省試(由禮部舉行)和殿試。解試由各地方進行,通過的舉人可以進京參加省試。省試在貢院內進行,連考三天。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為臨時委派,並由多人擔任。考官獲任後要即赴貢院,不得與外界往來,稱為鎖院。考生到達貢院後,要對號入座,同考官一樣不得離場。試卷要糊名、謄錄,並且由多人閱卷。而殿試則於宮內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於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總共開科一百一十八次。取進士39,711人。[6]
[编辑] 元、明、清元朝的科舉取士一共經歷四個階段:戊戌選試、延祐復科、至元廢科和至正復科。 元太宗九年(1237年)農曆八月,根據耶律楚材的建議,窩闊台下詔書[8],對儒士開科取士。諸路考試,均於1238年(戊戌年)舉行,史稱「戊戌選試」。錄取東平楊奐等4,030人,皆為一時名士。[9]按照他們原來的打算,此後準備再辟舉場精選入仕。這說明戊戌選試確實是科舉取士的步驟之一。但後來「當世或以為非便,事復中止」。[10]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以後,元朝君臣圍繞科舉興廢問題曾展開反覆討論。其中比較重要的,是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之議,這是滅宋後關於科舉的一次重要討論。其「事雖未及行,而選舉之制已立」。[11]但是終世祖之世,科舉制度始終沒有實行。元成宗、元武宗時,也一再議「科舉事」,但仍無結果。 元朝前期有相當一段時間不舉辦科舉,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第一,元朝開國之初,客觀上沒有迫切需要另闢取仕途徑。第二,科舉取 士是漢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元朝全面實行此種辦法便意味著全面的漢化,意味著蒙古貴族特權的喪失。第三,由吏入仕逐漸制度化,這種制度在其形成過程中,以 越來越大的力量排擠和對抗實行科舉制來求得自身的生存,最後導致科舉制的流弊日趨甚篤。[12] 1311年,元仁宗即位,為了整頓吏治,改革由吏入仕制度帶來的某些弊端,主張以儒治國,重新提出"求賢取士,何法為上"的問題。[13]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年)十一月,元廷以行科舉詔頒天下。每三年舉行一次,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道。 元仁宗下詔以朱熹集注的《四書》為所有科舉考試者的指定用書,並以朱熹和其他宋儒注釋的《五經》為漢人科舉考試者增試科目的指定用書。[14] 這一變化最終確定了程朱理學在今後600年里的國家正統學說地位,因為後來的明清兩朝的科舉取士基本沿襲元朝的科舉制度及其實施辦法,並在其基礎上進一步加以發展、充實和完善。 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年)八月,全國舉行鄉試,延祐二年(1315年)二月,在大都舉行會試,1315年三月,在大都皇宮舉行殿試(廷試),錄取進士56人,史稱「延祐復科」。 元代的科舉制度基本沿襲宋代,用「經義」、「經疑」為題述文。科舉分為地方的鄉試,和在京師進行的會試及殿試。 和唐宋科舉不同的是,元代科舉只考德行明經一科,[15]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應考;鄉試時只考兩場,要求相對較簡單。左榜供漢人、南人應考,鄉試時考三場,要求相對較嚴格。 中書省對於鄉試、會試(「會試」之名亦始見於金朝)、殿試的舉行時間,每次考試的錄取人數、考試內容、考官來源、各行省的鄉試錄取名額分配、考試過程中的考場紀律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16] 鄉試,每三年一次,都是在八月二十日舉行,全國共在17個省級區域設17處鄉試科場,按照不同的地方的人口和民族進行名額分配,從赴試者中選合格者300人於次年二月到大都參加會試。會試,於次年二月初一日試第一場,初三日第二場,初五日第三場,取中選者100人。一個月後,在三月初七日,100名會試中選者在大都皇宮舉行殿試(廷試),每次錄取進士數十人。鄉試、會試中選的名額都按照不同的地方的人口和不同的民族進行分配。[17] 值得注意的是,征東行省(高麗)也有鄉試科場,並在300名鄉試中選者中有3人的名額。這也是元朝時期朝鮮半島是進行有效管轄的有力證據。 至元元年(1335年)十一月,專權的右丞相伯顏使得惠宗下詔停止科舉取士,因為伯顏專權到至元六年(1340年)二月,原本定於至元二年(1336年)和至元五年(1339年)在大都舉行的兩次科舉取士都被迫停止,史稱「至元廢科」。 1340年二月,伯顏去職,脫脫被惠宗任命為知樞密院事;1340年十月,惠宗任命脫脫為右丞相。 至元六年(1340年)十二月,惠宗下詔恢復科舉取士。至正元年(1341年)八月,全國範圍內恢復鄉試,至正二年(1342年),會試和殿試相繼在大都舉行,史稱「至正復科」。 此後科舉取士三年一次,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最後一次在大都舉行會試和殿試。1368年八月元朝退回草原後,不再有科舉取士。 元朝自元仁宗於1313年下詔恢復科舉取士至元惠宗(順帝)1368年八月退回北方草原,不再科舉取士,每三年舉辦一次,除了1336年和1339年曾停辦兩屆外,共舉辦過十六次,取進士1,139人,國子學積分及格生員參加廷試錄取正副榜284人,總計為1,423 人。[18]但元科舉所選人材通常並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在元政府中產生的影響也不大。 明朝的科舉在元代萎縮的基礎上改良並得到發展,制度已完善,規模也增加,參加科舉的人數大增;但考核的內容卻開始僵化。明朝二百七十七年開科八十九次,取進士24,536人。 清朝科舉基本承襲明制。清開國初時曾在順治年間兩次分滿漢兩榜取士;之後改為只有一榜,但不特別鼓勵滿人、蒙古人參加,把科舉入士之途留給漢人。滿人、蒙古人參加科舉雖然有較易考中的捷徑,但最後殿試頭三名習慣只授予漢人,即所謂「旗人不佔鼎甲」。清朝二百六十七年間開科一百一十二次,進士二萬六千人;進士前三名中只有三人是滿人,其中兩人是順治分榜時所取,蒙古族只有一位阿魯忒·崇綺在同治乙丑(1865年)考中狀元。 明清時,正式由國家舉行的科考分為三級:鄉試、會試、殿試。 因為明清的科舉與學校結合,故此在參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學」的資格,即成為生員。入學有兩個途徑,一是通過稱為童試的縣、府、院三級考試。這是大部分士子所用的方法,被認為是入士的正途。另一方法是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監生中有皇帝恩準的「恩監」;因長輩曾為國建功而特準的「蔭監」;和最常見的方法:透過捐獻金錢財物而成的「捐監」。監生雖然亦可應鄉試、會試;但一般被認為是「雜流」,就算能考中進士,地位也較為低。 [编辑] 童試童試亦稱童子試,分為「縣試」、「府試」及「院試」三個階段。[19][20] 縣試在各縣進行,由知縣主持。[21]清朝時一般在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場。通過後進行由府的官員主持的府試,在四月舉行,連考三場。通過縣、府試的便可以稱為「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 清朝的院試是每三年舉行兩次,由皇帝任命的學台官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稱為歲試;寅、申、巳、亥年,稱為科試。院試得到第一名的稱為「案首」。通過院試的童生都被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為廩膳生員,簡稱「廩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為增廣生員,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廩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學生員,簡稱「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22] 生員獲得「入學」的資格後,可以到官辦的府、州、縣學讀書。不過明清的入官學基本上只是一種形式,相當於一種資格的獲得,並沒有多少真正的知識傳授。入學後經過學政的選拔,便可以參加下一級鄉試。成績特佳的生員,有機會被選為貢生,成為國子監的學生。與國子監其他「監生」不同,「貢生」是正途所出,屬一種榮譽。 有些讀書人要多次嘗試才能通過最基本的縣、府試成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後,院試多次落第,到了白髮蒼蒼仍稱「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時廣東曾經多次有百歲童生參加院試的紀錄。[23] [编辑] 鄉試鄉試是正式科考的第一關。按規定每三年一科。[24]清朝時是在子、卯、午、酉年舉行,遇上皇帝喜慶亦會下詔加開,稱為「恩科」。鄉試於八月在兩京及各省省城的貢院內舉行,亦稱「秋闈」。考官是由翰林及 進士出身的官員臨時擔任。鄉試每次連考三場,每場三天。開考前,每名考生獲分配貢院內一間獨立考屋,稱為「號舍」。開考時,考生提著考籃進入貢院,籃內放 各種用品,經檢查後對號入座。然後貢院大門關上,三天考期完結前不得離開,吃、喝、睡都得在號舍內。每次各省鄉試取錄的名額不一,按各地文風、人口而定。清朝時,以直隸、江浙取錄最多,貴州最少。監生、貢生更可以離開本籍,到京師赴考。 鄉試發的稱為「乙榜」,又稱「桂榜」。考中的稱為「舉人」,頭名舉人稱「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則稱為「亞元」。[24]中了舉人便具備了做官的資格。 [编辑] 會試和殿試通過鄉試的舉人,可於次年二月參加在京師的會試和殿試。會試由禮部在京城貢院舉行,亦稱「春闈」,同樣是連考三場,每場三天,由翰林或內閣大學士主考。會試發的榜稱為「杏榜」,取中者稱為「貢士」,貢士首名稱「會元」。 得到貢士資格者可以參加同年四月的殿試。殿試由皇帝主持和出題,亦由皇帝欽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試只考一題,考的是對策,為期一天。錄取名單稱為「甲榜」,又稱「金榜」;分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25][26],賜「進士及第」。二甲多人,賜「進士出身」。三甲則賜「同進士出身」。[27]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稱為「傳臚」。殿試只用來定出名次,能參加的貢士通常都能成為進士,不會再有落第的情況。 能中進士便是功名的盡頭,不能重考以求獲得更高的名次。能夠一身兼解元、會元、狀元的,就是「三元及第」。中國古代的科舉制度中,僅有14人能夠三元及第,在唐朝有二人張又新 、准元翰、宋朝有六人孫何、王曾、宋庠、楊置、王若叟、馮京,金代一人孟宋獻,在元代只有王崇哲一人;明代三百年間的八十九位狀元中,只有黃觀[28]和商輅兩人,清代則有錢綮、陳繼昌兩人(另有三元及第的武狀元王玉鐾)。 明清的慣例,殿試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編修。其他進士要經過考核(稱朝考),成績較好及年齡較輕者獲得進入翰林院任「庶吉士」進修。其餘的進士則可能任六部、中書、御史;間中亦有派為知縣、知府等職。進士榜下即用為知縣,被稱為「老虎班」;指其行事往往雷厲風行。 明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會試曾發生南北榜之爭。當年春天杏榜取錄的五十二名進士全部為南方人,引起北方舉人的不滿。朱元璋大怒,親自查問後,把三名主考處死,在夏天再發榜,所取的進士全為北方人。之後在明仁宗時確定,會試按地域分配名額。在會試的試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規定錄取進士。之後比例偶有調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額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舉被廢。這種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對落後的邊遠省份(如甘肅、貴州、雲南等)每界科舉會試有一定數量的舉人成為會士、進士,進入政界的中高層,有利於保持國家的統一與政治安定。[29] [编辑] 廢除鴉片戰爭後,科舉的內容一下子就完全顯現了與現代世界脫節的窘況,加上西學東漸和學校教育的崛起,科舉制度漸漸衰落。 1895年,中國在甲午戰爭中被日本打敗,發生在京考會試的舉人集體請願的公車上書事件。康有為、梁啟超等舉人們的建議之一,便是改革科舉,興辦新學。百日維新時,科舉一度被廢,但在戊戌政變後再次被恢復。1901年,清政府先廢除考試用八股文。到了光緒三十一年,即1905年9月2日,經袁世凱奏請,慈禧以光緒名義發布上諭明告:「著自丙午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自此延續千年的科舉制度正式宣告廢除。 清政府雖然廢止了傳統的科舉,但並未停止透過考試來從民間選拔人材;而科考千年來深入民心,民間對以考試入士為官之途,仍然有相當的需求。在廢科舉的同時,清政府同時製訂了「留學生考試章程」,吸引歸國的海外留學生透過考試進入政府。1905年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為止,被稱為「洋科舉」的留學生考試舉辦過六次,總共取錄了1388人。根據規定,在海外高等學校入學三年者可以應考。考試分為兩場,首場在學部舉行,稱「部試」;次場在保和殿舉行,稱為「廷試」。考試內容包括外文,以及留學生留學時所習科目。考取者按成績及其學習專業,分別授予各科「進士」、「舉人」等傳統科舉的身份,成績最佳者更授予翰林編修。當時的各式名銜包括有「格致科進士」、「工科進士」、「商科舉人」以至「牙科進士」等等。 20世紀初期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亦有重提科舉制討論。對此,魯迅等新文化運動倡導者予以激烈的反駁,其中以《孔乙己》一文為代表,講的是一名名叫孔乙己的秀才在封建科舉制的迫害下受難直至滅亡的悲慘經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被這篇文章被選入全日制義務教育初中語文課文。 [编辑] 科舉的考試內容[编辑] 隋、唐、宋隋煬帝時的科舉分兩科,一稱明經,另一稱進士。雖然唐代大大增加了科目數量,但明經和進士仍是選拔官員的主要科目。 明經科的主要考試內容包括帖經和墨義。帖經有點像現代考試的填充,試題一般是摘錄經書的一句並遮去幾個字,考生需填充缺去的字詞;至於墨義則是一些關於經文的問答。進士科的考試主要是要求考生就特定的題目創作詩、賦,有時也會加入帖經。 唐高宗時 代以後,進士科的地位慢慢超越了明經,成為科舉中唯一的重要科目。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進士科考生需要發揮創意方能及第,而明經只需熟讀經書便能考 上。而且進士科的評選標準甚嚴格,考上的人數往往只是明經科的十分之一。當時曾有一句說話:「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道出了進士科的難度。歐陽修稱:「東南俗好文,故進士多;西北人尚質,故經學多。科場東南多取進士,西北多取明經。東南州、軍進士取解,二三千人處只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西北州、軍取解,至多處不過百人,而所解至十餘人,是十人取一;比之東南,十倍假借之矣。」 另外,在武則天時代開始,亦設立了武舉考試,用以挑選武官。 宋代大部份時間的科舉內容與唐代分別不大,但王安石執政時,曾對科舉制度進行改革,把帖經、墨義和詩賦等考試都取消了,改為以經義(解釋經書)、論(對時局的評論)和策(提出解決時弊的辦法)作為考試內容。然而,蘇軾等人對該項改革提出了強烈的抗議,王安石辯解說:「西北人舊為學究,所習無義理,今改為進士,所習有義理。……今士人去無義理就有義理,脫學究名為進士,此亦新法於西北士人可謂無負矣。」。 [编辑] 元元代的科舉雖然對自身的統治影響不大,但它的內容卻有重大轉變。第一是科舉不再分科,專以進士科取士。第二是考試的指定讀物有所變動。新的規定是,如果經義的考試內容包括四書,則以朱熹著述的《四書集註》作為主要的依據。 [编辑] 明、清明清時期科舉考試在鄉試及會試皆以四書的內容命題,要求考生以古人的語氣闡述經義,「代聖人立言」,用八股文作答。八股文有很多格式上的要求,極為講究形式。只有到了科舉最後一關,用以決定名次的殿試,才會改為考時務策問。但是考生答策的內容很多時都並不重要,清朝便慣以試卷的書法高下,取定殿試名次的高低。 熱衷科舉的人只識四書五經,其他以外的知識,統統都成了「雜學」,很多讀書人都是一概不通。諷刺科舉的小說《儒林外史》中有這樣一個故事:進士出身的山東學道范進的幕賓對范進講了個笑話,說有一個四川學差在上任前其老師說:「四川如蘇軾的文章,是該考六等的了。」該學差後來向老師彙報,他在四川三年,查不到蘇軾來應考。范進不知誰是蘇軾,答道「蘇軾既文章不好,查不著也罷了。」 而就算是對四書五經的內容,科舉亦只要求因循前人的思想,以華麗詞藻作出合乎格式的漂亮文章,近乎文字遊戲;不能有獨立思考、創新見解。考生的實際見識和才學在八股文的要求下反而被忽略。不少考生索性捨四書五經,專門鑽研為應付考試而設,稱為「帖括」的八股文範文選刻本。當時一些人稱八股文為「敲門磚」,意即考取功名後便可棄之如敝屣。周作人曾將八股文與「鴉片」、「纏足」、「閹人」並列,認為是荼毒中國人的四大害[30] 。 晚清時,力主廢除科舉的康有為與梁啟超兩師徒,可算是才學與考試成績不相符的典型例子。梁啟超十二歲便入學成為秀才,十七歲舉人,被稱為神童,算是科舉得意。但梁啟超中舉後自認「帖括之外不知有所謂經史也」,遇見康有為才發現原來自己一竅不通,反而要拜老秀才康有為為師。相反,康有為書香世家,家中有萬卷書樓,年少已熟讀經史子集古今典籍。雖然康有為名滿廣東南海,但他十六歲成秀才,獲生員身分後卻是鄉試六試不售,失意科場二十載。三十六歲時方才時來運轉中舉人,得以與徒弟梁啟超一同上燕京赴考,會試最終能以首名及第成為會元,高中進士。 [编辑] 影響科舉制度在中國實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對中國以至東亞、世界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隋唐以後中國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舉的影響。 科舉原來目的是為政府從民間提拔人材。相對於世襲、舉薦、九品官人法等選材制度,科舉考試無疑是公平、公開及公正的方法。最初東亞日本、韓國、越南均有效法中國舉行科舉,越南科舉的廢除還要在中國之後。16至17世紀,歐洲傳教士在中國看見科舉取士制度,在他們的遊記中把它介紹到歐洲。18世紀時啟蒙運動中,不少英國和法國思想家都推崇中國這種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國在19世紀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務員敘用方法,規定政府文官通過定期的公開考試招取,漸漸形成後來為歐美各國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國文官制所取的考試原則與方式與中國科舉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納了科舉的優點。故此有人稱科舉是中國文明的第五大發明[31]。今天的考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舉制度的延續。 從宋代開始,科舉便做到了不論出身、貧富皆可參加[32]。這樣不但大為擴寬了政府選拻人材的基礎,還讓處於社會中下階層的知識份子,有機會透過科考向社會上層流動。這種政策對維持整體社會的穩定起了相當的作用。明清兩朝的進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沒有讀書、或有讀書但未作官的「寒門」出身。但只要他們能「一登龍門」,便自然能「身價十倍」。歷年來千萬莘莘學子,俯首甘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過希望能一舉成名,光宗耀祖。[原創研究?] 科舉為中國歷朝發掘、培養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間科舉產生的進士接近十萬,舉人、秀才數以百萬。當然其中並非全是有識之士,但能過五關斬六將,通過科考成進士者,多數都非等閒之輩。宋、明兩代以及清朝漢人的名臣能相、國家棟樑之中,進士出身的佔了絕大多數。明朝英宗之後的慣例更是「非進士不進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科舉成為高級官員必經之路。利瑪竇在明代中葉時到中國,所見負責管治全國的士大夫階層,便是由科舉制度所產生。 科舉對於知識的普及和民間的讀書風氣,亦起了相當的推動作用。雖然這種推動是出於一般人對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對知識或靈性的渴望;但客觀上由於科舉入士成為了風尚,中國的文風普遍得到了提高。[來源請求]當中除少數人能在仕途上更進一步外,多數人都成為在各地生活的基層知識份子,這樣對知識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於這些讀書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產物,學習的亦是相同「聖賢書」,故此亦間接維持了中國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統一和向心力。 科舉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主要在其考核的內容與考試形式。由明代開始,科舉的考試內容陷入僵化,變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實 際學識。大部分讀書人為應科考,思想漸被狹隘的四書五經、迂腐的八股文所束縳;無論是眼界、創造能力、獨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過科考為讀書唯 一目的,讀書變成只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舉亦侷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唐宋八大家都是進士出身;但到了明清兩朝,無論在文學創作、或各式技術方面有傑出成就的名家,卻多數都失意於科場。可以推想,科舉制度為政府發掘人材的同時,亦埋沒了民間在其他各方面的傑出人物;百年以來,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場,虛耗光陰。 就算在科舉被廢除以後,它仍然在中國的社會中留下不少痕跡。例如孫中山所創立的中華民國憲法中規定五權分立,當中設有的考試院便是源出於中國的科舉考試傳統。另外,時至今日科舉的一些習慣仍然可以在中國大陸的高考中看見。例如分省取錄、將考卷寫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頭裝訂起來,從而杜絕判卷人員和考生串通作弊、稱高考最高分者為狀元等等,俱是科舉殘留的遺跡。 [编辑] 作弊由於,科舉考試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一生的富貴榮華,因此不少人均企圖以作弊以在科舉中取得好成績。最常見的作弊有三種:
[编辑] 賄買唐代武則天時代曾設立糊名的辦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減少批卷者認出撰卷人的機會,這做法在宋代以後成為定例。同時又發明了謄錄的方式,由專人抄錄考生的試卷並以抄本送往評級。這樣批卷者連辨認字跡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與考官約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詞來作暗號,即所謂「買通關節」。為了減少這種可能,自宋太宗起訂立了鎖院的制度。每次考試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為臨時委派,以便互相監察。當考官接到任命後,便要同日進入貢院,在考試結束發榜前不得離開;亦不得接見賓客。如果考官要從外地到境監考,在進入本省境後亦不得接見客人。賄買若然被揭發,行賄受賄者都可能被處死;而同場的考官亦可能被牽連受罰。 清代入關初期,便曾發生了丁酉科考案(順治十四年),順天、江南、河南、山東、山西五闈弊案,最後以江南闈十六房主考全部斬立決,數十人被判死或貶徙尚陽堡寧古塔。其間,數百名舉人在清兵夾帶下赴北京重考。是為中國科舉史上最大的科場舞弊案。有人認為這是清初嚴厲懲治科考作弊的具體舉措[33],也有人認為這是初入中原的清朝滿族統治者以嚴刑酷法震撼漢族知識分子,從而達到鞏固統治的目的,所謂「朝廷有意與世家有力者為難,以威劫江南人也」[34]。 [编辑] 夾帶唐代的科舉考試已設有兵衛,以阻止夾帶作弊。但抄襲捉刀,屢有發生。例如賈島手持紙條,「巡鋪告人曰:『原夫之輩,乞一聯,乞一聯』!」[35]宋朝起,考試在貢院內進行,貢院內考生之間是以牆壁隔開的,稱為號舍。考生不可以喧嘩、離場,以防止傳卷或傳話。但是夾帶經文這作弊方法始終是屢禁不止,層出不窮。常見的方法有將經文藏在衣服鞋襪裡,或索性密寫在衣物、身體上。其他各式隨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蠟燭等等都曾被用作夾帶。明清的科舉保安十分嚴格,要求達到「片紙隻字皆不得帶入試場」的程度。除了在進場前由兵衛仔細搜查外,乾隆時更曾下詔詳細限定考生帶入場各式物品的規格。例如:硯台、木炭、糕點的大小厚度;水壺、燭台的用料;以至毛筆、籃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對檢舉夾帶者有賞格,被發現者按刑律,除了取消資格外,更要帶枷示眾,發配充軍,還可能累及父、師。但科場舞弊始終未曾徹底有效地受到打擊。有傳說指一次會試中有舉人把夾帶的書本掉在地上,奉旨檢查的親王卻為他掩飾,說:「何以攜賬簿入場!」[36]2003年2月在蘇州又發現一本清代考生作弊的小抄書,厚0.4厘米,只有半個巴掌大,竟有9萬字的考試內容,一粒米就能蓋住六個字。[37] [编辑] 代考代考在唐朝時頗為常見,詩人溫庭筠「多為鄰鋪假手」[38]。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交具鄉里保結,及提供詳細的體貌特徵的履歷。進場前考官會根據履歷驗明考生的身分。但是,代考作弊似乎亦沒有被完全杜絕,至清朝時仍間有揭發「請槍」代考。大部份的槍手都是經歷科場的高手,常有已是舉人出身者。例如民國初年的重要政治人物胡漢民,便是著名的代考「槍手」,胡漢民本身為舉人,曾在清末兩次代人參加鄉試,皆獲得中舉,並因而獲得巨款。[39] [编辑] 處罰科舉作弊歷代皆有,清朝之前,科場作案的處罰是革職、流放[40]。趙翼嘆道:「納賄舞弊,僅至竄謫,科場之例,亦太弛縱矣!」[41]清朝首開「科場作弊者死」之先例。順治十四年(1657年),發生丁酉順天、江南科場舞弊大案,數十名考官被處斬,家產籍沒,父母兄弟妻子俱流徙邊境。咸豐八年的戊午順天鄉試案,主考官柏葰是中國唯一被斬處的一品大員,也是科舉史上死於科場案的職位最高的官員。 [编辑] 武舉唐代武則天始創選拔武將的武舉考試。至清朝時改稱武科。歷史上武舉一共進行過約五百次。相對於文科舉,武科舉較為不受重視。歷朝的武舉時而被廢,時而恢復。而武舉出身的地位亦低於文科出身的進士。 [编辑] 唐代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武兵法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武試則最少要求騎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併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编辑] 宋代宋以前並沒有「武狀元」之設。首名武狀元產生於宋神宗時,為福建人薛奕,後與西夏作戰時戰死。歷史上著名由武舉出身的武將尚有唐代的郭子儀(唐玄宗開元初年武舉異等)、北宋徐徽言(文進士出身,後棄文習武,宋徽宗授武狀元)、明代戚繼光(明世宗嘉靖年武進士)等。 [编辑] 清代清代武舉分鄉試、會試及殿試三級。鄉試分三場,首場考馬射,二場考步射及技勇,合稱外場,三場默寫武經。會試亦分三場,內容與鄉試相同。殿試於太和殿舉 行,皇帝親試。馬試立三靶,各距三十五步(一百七十五尺),二回六矢,再射地球一次,中三為合始可考步射,弓以三力為準。步射立一高五尺五寸、闊二尺寸布 靶,與射者距三十步(一百五十尺),六矢中二者為合,弓以五力為準。技勇包括拉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 二百五十、三百斤。技勇弓必開滿,刀必舞花,石舉離地一尺為合。內場默寫武經一段,以不錯漏及端正為合。 [编辑] 中國以外的科舉制度受中國文化的影響,歷史上其他一些周邊的國家除了有學子赴中國參加科舉考試外,也在本國設立科舉制度。 [编辑] 越南越南的科舉制度,始自於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舉制度最晚廢除的國家[42]。 越南的科舉制,最早始於李朝的仁宗太寧元年(1075年)。與高麗一樣,越南實行科舉和中國五代十國時期許多地方割據政權實行科舉是出於同樣的理由,都是看出科舉對選拔人才穩定社會有積極作用,才模仿採行[42]。但李朝的科舉制一共只舉行四次,人數也較少,未產生較大影響。其後陳朝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時,再度實行科舉,其施行方式,是設立太學,由太學生參與考試,來取得進士資格,並與中國一樣,以三甲定高下。其後為了擴大科舉取士,陳朝睿宗於隆慶二年(1314年)正式創立進士科,讓更多的人能參與進士考試。 黎朝時,進一步模仿中國明清的科舉制度。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許安南、高麗、占城士人在本國鄉試通過之後,到南京參加會試,之後明成祖永樂四年(1401年),又一度將安南收入版圖,這些都促成中國科舉制對其後的後黎朝越南重大的影響,包括鄉試、會試、殿試三級的考試方式,以及後黎朝裕宗(1705年-1729年)時設立武舉。據《大越史記》中記載,洪德三年時的科舉分為四場,第一場題目出自四書,有八題,舉子選四題來做答;同時又有《論語》、《孟子》中各四題,「五經」中每經出三道題,舉子從中自選一題做答。第二場考制、詔、表各三題。第三場考詩賦。第四場則考策問,靠的是歷代政事的得失[43]。可以看出當時的考試內容與中國的科舉內容大同小異[42]。 阮朝於阮世祖嘉隆六年(1807年)開鄉試,制度上則模仿中國清代科舉。之後的阮聖祖重視科舉,曾命派往清朝的人士多買書籍,頒布士林。他在位期間實行的諸多改革措施,使阮朝的科舉制度更趨於嚴密與規範[42]。明命三年(1825年),初開會試恩科,並定試法,在京城南部建造試場,分為內外場和甲乙二圍。,按照當年應試的考生數來建造號舍。考試分四場。第一場考義經,第二場考詔、制、表,第三場考詩賦,第四場考策問或古文、今文。此外模仿清朝科舉也建立了嚴格的考試紀律[44]。其後在明命十年(1832年)進一步引進八股文為主要的考試內容。 同時,因為社會環境不同,越南的科舉也出現了許多本土化的特點:首先,越南科舉中有自己獨創的制度,如太學生科、饒學試、四十分采點評卷法、「核」等等[45]。其次,越南科舉中曾實行儒、佛、道三教考試[46]。最後,越南科舉中曾嘗試以大象把守試場,來防止作弊,後來在明命二十一年被廢[47]。這在東亞科舉史上是絕無僅有的[42]。 總的來說,越南科舉在正規性、權威性和滿足行政職位的要求、促進社會階層流動等方面皆遜於中國科舉,但在考試制度上與中國科舉是最為相似的[48]。 [编辑] 朝鮮朝鮮的科舉制度始於高麗時代光宗9年(958年),光宗採用了當時隨商船來到高麗的五代後周出使高麗的官員雙冀的建議,開始實施科舉[49]。主要是模仿唐朝的科舉制度[50]。然而到朝鮮王朝時期才正式實施。至1894年止,科舉制在韓國歷史上存在了936年,是中國域外實行科舉制最長、也最為完備的科舉[42]。 高麗王朝的科舉制度是融會了唐、五代、宋、元等諸朝的科舉制度而成。具體而言,高麗制度直接淵源於隋或唐的有禮部三場試、三條燭試(夜試)、試期在春三月(春試)、科目中的賓貢科、咒噤科等。 其直接淵源於五代、宋,間接淵源於隋或唐的有:主試機關在禮部,科目中的進士、明法、明書、明算、三禮、三傳等科,進士科分甲、乙第,重詩賦,明經有帖 經、墨義,以及考試用糊名法等等。其直接淵源於宋,間接淵源於唐的有:武學及武舉、貢舉人的鄉飲酒禮、拜謁文廟之禮等。其直接淵源於元,間接淵源於唐者 有:鄉試、會試、殿試三階考試的成立等。至於三年一開科、進士科及第除官地位較高等,則均見於宋制。而科目中的卜業、地理業、何論業、政要業等,考試過程 中的國子監試,僧科的設立等則屬於高麗的獨創[51]。 李朝於1392年取代高麗朝統治朝鮮半島後繼續實行科舉制。李朝太祖元年(1392年)定科舉法,去掉「四書」「五經」作文,改試講論,以切實際。但實行數科之後,發現並不能選拔出「經學傑出之才」,於是在太宗七年(1407年)吉昌君權近上書請求罷講論而重開經書疑義,並建議設立考試詩賦、吏文、經典和漢語的「漢吏科」,與正科同榜唱名。 朝鮮李朝時期的科舉制度分為大科,小科(文科)、武科及雜科(易學科、醫科、陰陽科、律科),朝鮮王朝的統治階級是「兩班」, 即文班和武班的大臣。大科考試是成為兩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義上平民也可以參加,但事實上主要被兩班子弟壟斷。每三年舉行一次「式年試」屬於「大比之 科」,錄取人數一開始是和高麗朝一樣,為三十三名,後期式年試錄取人數常達四十至五十名。此外還舉行各種不定期「別試」,相當於中國明清時期的恩科考試, 每當皇帝登基、行幸、萬壽、太妃附太廟稱慶,冊封世子、世子行冠禮、世子入學稱慶等慶典時都會舉行,而且每十年會開一次「重試」,允許現任官員赴考。不定 期有國王親臨考場的「親臨試」,該試再分成成均館儒生參加的「謁聖試」和在昌慶宮舉行的由官員參加的「春塘大試」。這些別試的科目少則錄取三名,最多時錄取四十名以上,通常錄取十多名。這樣,朝鮮的進士人數大大多於中國的進士人數。 雜科則沒有規定的階層,從賤民到貴族都可以參加,若賤民、白丁、常民,則被授與官職並升為中人階級,因此賤民男子,尤其是兩班貴族之賤妾(賤民出身之妾)所生、根據從母法繼承母親賤民身份的庶子,由於有機會接受比一般賤民較為良好的教育,往往以考取雜科空缺為目標,擺脫賤民身份。少數表現極為優秀的更可成為兩班,例如宣祖至光海君時期的醫官許浚,本是兩班賤妾所生之庶子,為賤民出身,後來考醫科成為醫官,由於表現傑出而受賜扈聖功臣三位,晉身兩班行列。雜科中的醫科考試會在首都漢陽(今首爾)舉行,一般每五年一次,目的是要補充內醫院的大夫空缺,假如五年內沒有空缺,便不會舉行。醫科考有關「內景」(內科)、「外形」(外科)、「雜病」、「湯液」(藥學)、「鍼灸」等五科的知識。 李朝也出現不少類似於中國科舉的弊病,關於科舉存廢利弊的爭論時有出現,歷史上甚至有「近來科弊,難以毛舉」[52]的說法。但是科舉制度也給朝鮮社會帶來了正面的作用,使得「私門塞而公道開,浮華斥而真儒出」[53]。韓國學者李成茂指出:「隨著官僚制度的發展,在仕宦途中漸漸形成了一道阻止常人晉陞的堅固長城,而科舉則是助人突破這道長城升至高位的促進劑。科舉的這種獨特作用不以某個權勢人物或某種權力機構所左右,它依靠考試制度客觀地發揮著其作用,可以說這是科舉制度的一大長處。」[54]儘管改革和廢止的呼聲不時出現,但朝鮮的科舉制度從未間斷,如果不是因為日本的壓迫,朝鮮科舉還將延續一段時間[42]。 [编辑] 日本日本是最早仿行中國科舉的國家,同時實行科舉制時間也是最短的[42]。 日本在8、9世紀時開始仿照唐朝的科舉制度舉辦貢舉,701年的大寶令頒布後,貢舉制度確立,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等四科和醫、針等二科,其中以秀才科為盛[55][56]。貢舉考試由掌管考察和任命官吏之職的式部省直接主持,每年一度,在十月、十一月間進行。考試的學生分為貢人和舉人兩種,由地方諸國貢送來參加科考的學生稱為貢人,依據天皇臨時制舉(依臨時需要而特別招收人才)或由大學寮經過寮試而來參加科考的學生稱為舉人[56]。來自大學寮的 舉人不僅要通過國學的考試,還要經地方長官的推薦。考試內容大致同於唐朝科舉各科。明經科考試「試《周禮》、《左傳》、《禮記》、《毛詩》各四條,余經各 三條,《孝經》、《論語》共三條」,在總計為十條的考試中,通十為上上,通八以上為上中,通七為上下,通六為中上。進士科考試「試時務策二條」和帖讀(七 帖從《文選上秩》中選,三帖從《爾雅》中選)。帖策全通者為甲,兩策通及帖讀答對六帖者為乙,以外皆為不第。明法科考試與唐朝完全相同,內容為「試律令十 條」,全通為甲,通八以上為乙,通七以下為不第[55]。 按照「選敘令」的規定,要在考試合格者中選拔人才敘位任官。其中以秀才科最高,明經科、進士科、明法科依次遞減[55]。總之,日本的貢舉在考試項目、評審標準、等第區分和及第授階方面都主要仿自唐朝。唐制考試內容較日製為難,錄取標準也比日制高,但日本更重視貢舉出身者[56]。 然而,日本實施科舉的時代,正處於貴族勢力上升的時期。具有平等精神的科舉制度與貴族傳統存在巨大衝突,因而難以在日本生根。自大寶令公布,實施貢舉後的一百年內,較受重視的秀才、明經二科的及第者只有數十個[57]。由於貴族干政、學官世襲,到10世紀以後,進士科已經廢絕,科舉基本上為貴族所把持,並且也不是依據才學高下,而是以資歷名望,致使科舉日漸流於形式化和世襲化。 11世紀以後,雖然在形式上還繼續實行式部省試,但除了文章試之外的諸科都已沒落。考生皆由權貴推薦,應考者幾乎是無條件及第,且不及第者可以改判及第,科舉制至此已完全異化。1177年,大學寮被大火焚毀,之後再未重建。到十五、十六世紀時,只剩下形式上的方略式。江戶時代貢舉已經絕跡。 [编辑] 琉球據琉球史 書記載,1798年(清朝嘉慶3年、日本寬政10年),琉球王尚溫建國學於王府北,又建鄉學三所,國中子弟由鄉學選入國學。琉球的教育體系開始確立。尚溫 並作《國學訓飭士子諭》,說明琉球學習中華文化,開設科舉(稱為「科」),但形式遠比中國簡略,不見有進士、狀元等記載,只是成績優異者可保舉做官。此後 直到1879年日本侵入琉球,琉球國滅亡為止,國學科舉不斷[58]。 [编辑] 科舉名銜稱謂一覽
[编辑] 逸聞
[编辑] 相關條目[编辑] 注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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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崎市定著,韓昇、劉建英譯,《九品官人法研究:科舉前史》 (日本學者中國史研究叢刊) 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4月
買此書30年之後才認真讀百頁 雖然末章未譯 不過是優良史書
宮崎市定著、邱添生譯,《中國史》(台北﹕華世出版社,1980 。東京﹕岩波書店,1977
中國史(上下)(岩波全書)》,宮崎市定著日本岩波書店1979.7三刷
中國史 宮崎市定撰; 邱添生譯. 臺北市: 華世出版社, 民國69. 1980
宮﨑 市定(みやざき いちさだ、1901年(明治34年)8月20日 - 1995年(平成7年)5月24日)は戦後日本を代表する東洋史学者。
中国の社会、経済、制度史を専攻し、科挙に関する論考が著名であり、通史としての東洋史論考でも高く評価され、所謂京都学派(東洋史)の中心人物として、歴史学界をリードした。また執筆した概説書は、一般読書人にもファンが多かった。従三位勲二等旭日重光章。銀杯一組。
正確な表記は「宮﨑」(「崎」は山偏に竒)であるが「宮﨑」と表記出来ない環境が多いので「宮崎」で通す事が多い。中公文庫など、生前刊行の著書にも「宮崎」と表記したものがあ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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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歴 [編集]
長野県下水内郡秋津村(2009年現在、飯山市)静間に生まれる。父は、飯山小学校の教師であった。秋津小学校、県立飯山中学校(長野県飯山北高等学校の前身)を卒業し、1919年(大正9年)に新設されたばかりの松本高校(現信州大学)文科一類に入学する。同校の後輩には、後の東洋史学者、曽我部静雄と仁井田陞がいる。
- 1922年(大正11年)に、京都帝国大学文学部史学科に入学、東洋史を専攻し、内藤湖南・桑原隲蔵・羽田亨・狩野直喜らに師事する。卒業論文では、北方民族と中国社会との交渉の一場面としての南宋滅亡期を題目とする。その後、宋代、中国古代史と研究対象を移していく。
- 1932年(昭和7年)上海事変により応召。無事帰還するが、馬廠長としての勤務中に蓄えた馬の知識は後々役に立ったという。
- 1933年(昭和8年)論文「古代支那賦税制度」「支那城郭の起源異説」を発表、さらに翌年発表の「遊侠に於いて」にて、中国古代における都市国家の存在を指摘する。
- 1936年(昭和11年)2月より、フランスに留学、パリの東洋語学校でアラビア語を学ぶ。アメリカ経由で、1938年(昭和13年)8月に帰国する。
- 1940年(昭和15年)、『東洋に於ける素朴主義の民族と文明主義の社会』(冨山房刊、『支那歴史地理叢書』所収)を発表する。
- 1943年(昭和18年)、学位請求論文『五代宋初の通貨問題』を出版。
- 1944年(昭和19年)5月、京都帝国大学文学部教授に昇任する。
- 1945年(昭和20年)、『科挙』(秋田屋刊、再刊時に『科挙史』と改題)を出版する。
- 1947年(昭和22年)、『アジヤ史概説 続編』を発表する。京都大学から文学博士の学位を授与される。
- 1950年(昭和25年)、文学部長。『東洋的近世』を出版、宋代近世説を展開する。
- 1958年(昭和33年)、『九品官人法の研究 - 科挙前史』により、日本学士院賞を受賞する。
- 1960年(昭和35年)、10月にパリ大学客員教授としてフランス赴任。帰国後にハーバード大学の客員教授を委嘱されてアメリカへ行き、1962年(昭和37年)7月に帰国する。
- 1965年(昭和40年)、京都大学を定年退官、名誉教授となり、ハンブルク大学およびボーフムにあるルール大学の客員教授となる。
- 退官後も『論語の新研究』・『中国史』など優れた論考を執筆した。1990年代に刊行された全集に付した自跋が好評を博して自跋集として出版されるなど最晩年まで筆力は健在であった(全集の刊行はほぼ2ヶ月に1冊のペースであり、90代前半で隔月連載をこなした計算になる)。
研究内容 [編集]
宮崎の研究姿勢は内藤湖南の提唱した唐宋変革論を受け継ぎ、社会経済史の立場に加え、西アジアやヨーロッパとの交流の影響及び比較の上に立って、唐以前を中世・宋以後を近世と設定し、さらにそれを裏付けるために宋代に於ける政治・制度・社会・経済などの研究から始まった。1950年「中国近世における生業資本の賃借において」に始まり幾つかの論考を発表。またその一つが科挙の研究となる。そこから派生して胥吏の研究に入り、胥吏の淵源を探ろうとして著されたのが『九品官人法の研究』である。さらに明清時代の景気変動の考察の延長に、景気変動史観を着想した。
その他にも佃戸に関する研究・『水滸伝』に関する論考など文化面・経済面など幅広い分野に、また漢代から清代に至るまでの幅広い時代に、宮崎の研究はこれら全てに及んでおり、その影響は限りなく大きい。
受章 [編集]
1978年(昭和53年)フランス学士院からジュリアン賞を受賞し、1989年(平成元年)には文化功労者として表彰される。
著述活動 [編集]
主な著書 [編集]
※以下はあくまで一部。詳細な書誌(1994年まで)は、『宮崎市定全集24 随筆(下)』の巻末にある。
- 『東洋に於ける素朴主義の民族と文明主義の社会』
(冨山房<支那歴史地理叢書4>、1940年)、新版・平凡社東洋文庫、1989年 - 『日出づる国と日暮るる処』(星野書店、1943年/中公文庫、1997年)
- 『五代宋初の通貨問題』(星野書店、1943年)
- 『科挙』(秋田屋、1946年)
- 改訂版 『科挙史』(平凡社東洋文庫、1987年、ISBN 4582804705)
- 『アジヤ史概説 正編』(人文書林、1947年)
- 『アジヤ史概説 続編』(人文書林、1948年)
- 正・続編を併せ加筆、『アジア史概説』 (学生社、1973年)
- 『アジア史概説』 (中公文庫、1987年、ISBN 4122014018)
- 『雍正帝』(岩波新書、1950年/中公文庫、1996年、ISBN 4122026024)
文庫版には「雍正硃批諭旨解題」を収める。 - 『科挙 中国の試験地獄』(中公新書、1963年、ISBN 4121000153)
中公文庫、1984年、同・新版2003年、ISBN 4122041708 - 『隋の煬帝』(人物往来社、1965年/中公文庫、1987年、同・新版2003年、ISBN 4122041856)
- 『中国文明の歴史9.清帝国の繁栄』(中公文庫、2000年、ISBN 4122037379)
- 『中国文明の歴史11.中国のめざめ』(中公文庫、2000年、ISBN 4122037638)
- 『東洋の歴史11.中国のめざめ』(人物往来社、1967年)を文庫化。
- 『大唐帝国』(中公文庫、1988年、ISBN 4122015464)
- 『世界の歴史7.大唐帝国』(河出書房新社、1968年)を文庫化。
中国史上景気循環概念図を提示した、河出文庫でも「シリーズ」で再刊。
- 『世界の歴史7.大唐帝国』(河出書房新社、1968年)を文庫化。
- 『中国に学ぶ』(朝日新聞社、1971年、中公文庫、1986年、同・新版2003年、ISBN 412204281X)
- 『中国文明選11 政治論集』(朝日新聞社、1971年、重版1977年)
- 『中国政治論集 王安石から毛沢東まで』(中公文庫、1990年)
- 『中国政治論集』(中央公論新社〈中公クラシックス〉、2009年、ISBN 4121601122)
- 『水滸伝 虚構のなかの史実』(中公新書、1972年、中公文庫、1993年、ISBN 4122020557)
歴史上において、宋江は二人いたという新説をたてた。
他に古来挿入部分とされていた遼国征伐についても「梁山泊を滅亡へ持って行くためには必要な部分」との見解を示した。 - 『東風西雅』(岩波書店、1979年)、抄版 礪波護編、岩波現代文庫、2001年、ISBN 4006030355
- 『史記を語る』(岩波新書、1979年)、岩波文庫、1996年、ISBN 4003313321、解説吉川忠夫
- 『謎の七支刀 五世紀の東アジアと日本』(中公新書、1983年、中公文庫、1992年)
- 『中国史』(上下巻、岩波書店〈岩波全書〉、1983年)
- 『独歩吟』(岩波書店、1986年)
- 『中国古代史論』(平凡社選書、1988年)
- 『古代大和朝廷』(筑摩書房〈筑摩叢書〉、1988年)、ちくま学芸文庫、1995年、復刊2010年、ISBN 4480082298
- 『遊心譜』(中央公論社、1995年、中公文庫、2001年、ISBN 4122038197)
随筆集、3月に出版され、生前最後の刊行著書となった。 - 『中国文明論集』(礪波護編、岩波文庫、1995年、ISBN 4003313313)
- 『自跋集 東洋史学七十年』(岩波書店、1996年)、全集の跋文(あとがき)を集めた。
- 『東西交渉史論』(中公文庫、1998年)-以下も礪波護編・解説
- 『東洋的近世』(中公文庫、1999年)
- 『東洋的古代』(中公文庫、2000年)
- 『現代語訳論語』(岩波現代文庫、2000年、ISBN 4006000170)
- 『論語の新しい読み方』(岩波現代文庫、2000年、ISBN 4006000227)、旧版 岩波同時代ライブラリー、1996年。
- 『アジア史論』 (中公クラシックス、2002年、ISBN 4121600274)
- 『史記列伝抄』 (国書刊行会、2011年、ISBN 4336053413)、遺稿集
列伝(第18篇まで、訳していたが中途で没した)、「史記考証」と関連論考7篇を収む。 - 『中国史の名君と宰相』(中公文庫、2011年11月)
全集・論考集 [編集]
- 『宮崎市定全集』(全24巻・別巻1冊、岩波書店、1991-94年、復刊1999-2000年)
- 『アジア史研究 第1~5』 (東洋史研究叢刊、1957-64年、第2版 同朋舎、1974-75年)、第5巻のみ、1978年
- 『九品官人法の研究』(東洋史研究叢刊、1956年、第2版 同朋舎、1974年/中公文庫、1997年)
- 『論語の新研究』(岩波書店、1974年、復刊1997年 ほか)
- 『宮崎市定アジア史論考』 (上中下巻、朝日新聞社、1976年)
上巻.概説編、中巻.古代中世編、下巻.近世編
科挙の研究 [編集]
1935年に「晋武帝の戸調式に就いて」で古代の土地、賦税制度について述べた後、宋代以降の官僚制に研究を向ける。戦時中に東亜研究所の依託により清代の官吏登用制度の研究を行い、科挙についてまとめた。そこで徴用されて半年ほどして敗戦となる間に原稿が組版され、『科挙』として出版された。1963年に簡略化して書き直したものを中公新書より再刊したことで注目されるようになり、次いで英語版、イタリア語版なども出版された。
アジア史概説 [編集]
1942年に文部省教学局で「大東亜史概説」編纂が企画され、東京帝大の池内宏、京都帝大の羽田亨が編纂責任者、編纂嘱託として鈴木俊、山本達郎、安部健夫と宮崎が委嘱された。文部省の意向では、ビルマ以東の大東亜共栄圏において、世界で最も古い歴史を持つ日本を中心に、皇国の文化が朝鮮・シナからアジア各 地へ光被していく歴史を書くということだった。それに対し嘱託の4名は、叙述の範囲をアジア全体とし、日本ではなく西アジアを扇の要の位置とし、最古の文 明が西アジアに発祥して東に延びて、最後の終着点である日本で最高度の文化を結晶させた、という方針を答申し、文部省はこれを認めた。宮崎による上古から唐代までの草稿は1944年に完成したが、敗戦により企画は消滅する。1947年にこの草稿を『アジヤ史概説 正編』として出版。次いで新たに最近世まで、及び「アジア史上における日本」の章を書き足して、『アジヤ史概説 続編』として出版した。1973年に学生社で再刊に際し、新たに「現代アジア史」の章を追加。1987年に中公文庫で出版された。
中国での出版 [編集]
文化大革命の始まる前の中国学会において、高級幹部・専門家向けの内部読物として『宮崎市定論文選集』2巻が1963-65年に限定出版されており、これでは「反動史学家」というレッテルを貼られながらも、中国への批判も含めて忠実に翻訳された。当時北京大学在学中の劉俊文はこれを読んで宮崎ファンになり、京都遊学後の1992年に『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論著選訳』10巻(中華書局)を編訳し、その中には宮崎の論文10編を選んだ。
論語研究 [編集]
そのほか、宮崎の研究を無視しては東洋史の研究は成り立たない状態といって良く、多数の研究者により引用されている。また研究者以外でも、司馬遼太郎・谷沢永一・向井敏・松本清張・米長邦雄な どが宮崎の研究を引用している。谷沢・松本は、宮崎が発表した論考のうちで東洋史学界では余り評価されなかった論語の研究や日本古代史の研究を高く評価 し、一般に紹介した。この結果、谷沢の評価のあと、『論語の新研究』は「現代語訳論語」として、論語を翻訳した部分のみが岩波現代文庫より文庫化され、宮崎論語の別名で読み継がれている。これは名訳として名高いが、呉智英や吉川幸次郎のようにこの訳文に批判的な意見も存在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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