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滋味
美國這個國家真是人才濟濟,一不小心就撞到一個。這日,我在微信讀書上找書看,看到這本隨筆《地球盡頭的盡頭》,內容是從一個愛鳥人士的角度,談論人與自然的關係。文筆了得,而且好看。到google 一查。嘩!原來作者喬納森·弗蘭岑(Jonathan Franzen)是當今美國最負盛名的小說家,作品叫好又叫座,銷量動輒數百萬冊。是2010年美國《時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他的整版肖像旁,赫然標注着:偉大的美國小說家。
多年不愛讀小說的我,趕緊找了那年他出版的小說《自由》拜讀。一千多頁的巨著呀!但的確流暢好看,且兼具文學性。我得到的啟發是:不一定要象斯蒂芬·金或羅琳一樣神神鬼鬼才能吸人眼球,寫平常人平常事,只要細節豐滿態度誠懇,也一樣洛陽紙貴。
弗蘭岑是個文學天才自不待言,而且他擅於思考,具有強烈的現實關懷。也許太強烈了,以至失之偏頗。我不能認同他的一些觀點,比如對越戰和伊拉克戰爭之「白左」態度。不過他在小說中尚能保有小說家的客觀,讓他的人物對公共政治問題保持着思考精神。這也是他的小說被追捧的原因之一。往往其書名就極具挑戰性,《修正》、《自由》、《純潔》,給讀者以開闊的解讀空間。
比如,在《自由》這本小說中,他以平凡人物的平凡故事,抒寫他對「自由」這一理念的獨特感受,反復咀嚼,過細玩味,釋放出千般滋味。在小說裏,那名不忠的妻子和丈夫終於分道揚鑣獲得自由之後,卻不無苦澀地感嘆:「自由帶給我們的,原來是幸福以外的一切。」
然而,當你繼續讀下去,堅持不懈地讀完這個故事,卻不盡同意這一判斷了。畢竟,掙扎在對丈夫愛與不愛的糾結婚姻中二十四年之後,一旦解脫,女主人公享受到了完全的自由。她毫不猶豫奔向她自以為愛着的情人。然而這時她卻發現,她不能忍受情人自私自利毫無節制的性自由。於是感念起丈夫對她的愛、和因愛而來的忍耐及犧牲。
故事有一個通俗讀者喜聞樂見的皆大歡喜結局,卻也留下耐人尋味的想象空間:他們得到幸福了嗎?他們得到真正的自由了嗎?自由的滋味,真的值得付出那麼痛苦的代價去體驗嗎?
這是只有過來人才寫得出來的嘔心瀝血之作。不過作家本人多半反感這種說法。他在一次演講中一開始就表示:最讓他抓狂的提問就是「你的小說是自傳體性質的嗎?」可接下來的整場演講都變成對這一問題的闡釋,大致可以概括為:
不,我的小說并非自傳。但從另一種意義上來說,它們都極具自傳形式。就如卡夫卡的小說無不是他的自我體驗、但他從未變成一隻大甲蟲一樣,虛構類作品都是有目的性的白日夢。自傳體性質越強,作品跟作家現實生活的膚淺類似就越少。
此話怎講?
還是以《自由》這本書為例吧。構成其中心故事的那個家庭,跟作家本人的家庭情況很是相似。他自己也成長於美國中西部一個中產階級家庭,父母關係貌合神離,長年處於「不舍昼夜的互相抱怨」之中,以至於長大成人後的兒子的探親之旅,儼如「聯合國維和部隊的短期進駐」,都在傾聽雙親對對方的熱切控訴中度過。弗蘭岑本人的婚姻則更有甚者,兩度離合之後終告徹底分手。箇中酸甜苦辣,他的體驗肯定更加深刻難忘。
多年以後,那些體驗經過千錘百煉,成為他這部「描繪出近半個世紀美國時代畫卷」小說的基石,他用五花八門的虛構磚瓦和精心設計的架構,終於將其搭建成宏篇巨制。是那種醒後可以復述出來的白日夢,越描越象,疑幻疑真。
這不是一部一眼就可以看透的作品,所以他給它起了這個可以有N個解讀的書名。他勸告讀者:「我希望你們在讀後抽出五分鐘來想一想,這本書為甚麼叫《自由》。」
我想了五分鐘、十分鐘、十小時,仍然沒有想透。自由的滋味是那麼容易咀嚼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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