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 星期三

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中下)

無索引 霧煞煞


讀1971年10/25等前後談判 聯合國等事件
可以參考

周恩來年譜:1949-1976(上中下) 【作 者】: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1997



一、周恩來是本年譜譜主,書中敘述譜主的活動,一般均省略主語。

二、本年譜按年月日順序記事,有少數條目則根據需要採用紀事本末方式撰寫。一條中包括不同月日多次活動的,開頭用第一次的時間,其餘各次的時間在行文中出現。

三、年譜中同一時間有多條內容的,在第一條開頭寫明時間,從第二條起用“△”號表示與第一條時間相同。

四、條文中力求標明每項活動的具體日期,有些日考訂不清的寫旬,旬考訂不清的寫月,依此類推。一般放在旬末(月末),有些放在旬中(月中),是編寫者大體能斷定其時間的。

五、凡譜主與他人聯名發的函電文件,其名次一般均按原件順序排列。譜主為首的,一般不出譜主姓名,只寫明和某某、某某從事了何項活動。

六、本年譜適當反映了某些重要的背景材料,按時間順序排列在文中。

七、對有兩種不同說法的同一件事,除有些經研究能認定一種說法的以外,有的在採用傾向的說法同時,另一種說法在注內說明;有的時間確定不了的,則用括弧註明另一種說法認為的時間。

八、本年譜對於文中涉及的有些人和事,作了簡單的註釋

一 九八九年九月,《周恩來年譜》(一八九八——一九四九)即建國前部分,公開出版。《周恩來年譜》(一九四九——一九七六)即建國後部分,一九八一年初開始 撰寫,一九八二年底形成四十萬字的草稿。之後,因其他任務繁重等原因,撰寫工作暫時停止,一九九○年開始在草稿基礎上重新進行撰寫,一九九六年底完成。一 九九七年一月付印。

《周恩來年譜》建國後部分共分三卷:一九四九年十月至一九五六年為上卷,四十七萬字;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五年為中卷,五十六萬字;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為下卷,五十三萬字。三卷共計一百五十六萬字。
 內容簡介  


一、周恩來是本年譜譜主,書中敘述譜主的活動,一般均省略主語。
  二、本年譜按年月日順序記事,有少數條目則根據需要採用紀事本末方式撰寫。一條中包括不同月日多次活動的,開頭用第一次的時間,其餘各次的時間在行文中出現。
  三、年譜中同一時間有多條內容的,在第一條開頭寫明時間,從第二條起用“△”號表示與第一條時間相同。
  四、條文中力求標明每項活動的具體日期,有些日考訂不清的寫旬,旬考訂不清的寫月,依此類推。一般放在旬末(月末),有些放在旬中(月中),是編寫者大體能斷定其時間的。
  五、凡譜主與他人聯名發的函電文件,其名次一般均按原件順序排列。譜主為首的,一般不出譜主姓名,只寫明和某某、某某從事了何項活動。
  六、本年譜適當反映了某些重要的背景材料,按時間順序排列在文中。
  七、對有兩種不同說法的同一件事,除有些經研究能認定一種說法的以外,有的在採用傾向的說法同時,另一種說法在注內說明;有的時間確定不了的,則用括弧註明另一種說法認為的時間。
  八、本年譜對於文中涉及的有些人和事,作了簡單的註釋
   一九八九年九月,《周恩來年譜》(一八九八——一九四九)即建國前部分,公開出版。《周恩來年譜》(一九四九——一九七六)即建國後部分,一九八一年初 開始撰寫,一九八二年底形成四十萬字的草稿。之後,因其他任務繁重等原因,撰寫工作暫時停止,一九九○年開始在草稿基礎上重新進行撰寫,一九九六年底完 成。一九九七年一月付印。
  《周恩來年譜》建國後部分共分三卷:一九四九年十月至一九五六年為上卷,四十七萬字;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五年為中卷,五十六萬字;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為下卷,五十三萬字。三卷共計一百五十六萬字。
 本書目錄  


上卷
 1949年
 1950年
 1951年
 1952年
 1953年
 1954年
 1955年
 1956年
中卷
 1957年
 1958年
 1959年
 1960年
 1961年
 1962年
 1963年
 1964年
 1965年
下卷
 1966年
 1967年
 1968年
 1969年
 1970年
 1971年
 1972年
 1973年
 1974年
 1975年
 1976年
後記
 文章節選  


一、周恩來是本年譜譜主,書中敘述譜主的活動,一般均省略主語。

二、本年譜按年月日順序記事,有少數條目則根據需要採用紀事本末方式撰寫。一條中包括不同月日多次活動的,開頭用第一次的時間,其餘各次的時間在行文中出現。

三、年譜中同一時間有多條內容的,在第一條開頭寫明時間,從第二條起用“△”號表示與第一條時間相同。

四、條文中力求標明每項活動的具體日期,有些日考訂不清的寫旬,旬考訂不清的寫月,依此類推。一般放在旬末(月末),有些放在旬中(月中),是編寫者大體能斷定其時間的。

五、凡譜主與他人聯名發的函電文件,其名次一般均按原件順序排列。譜主為首的,一般不出譜主姓名,只寫明和某某、某某從事了何項活動。

六、本年譜適當反映了某些重要的背景材料,按時間順序排列在文中。

七、對有兩種不同說法的同一件事,除有些經研究能認定一種說法的以外,有的在採用傾向的說法同時,另一種說法在注內說明;有的時間確定不了的,則用括弧註明另一種說法認為的時間。

八、本年譜對於文中涉及的有些人和事,作了簡單的註釋

一 九八九年九月,《周恩來年譜》(一八九八——一九四九)即建國前部分,公開出版。《周恩來年譜》(一九四九——一九七六)即建國後部分,一九八一年初開始 撰寫,一九八二年底形成四十萬字的草稿。之後,因其他任務繁重等原因,撰寫工作暫時停止,一九九○年開始在草稿基礎上重新進行撰寫,一九九六年底完成。一 九九七年一月付印。

《周恩來年譜》建國後部分共分三卷:一九四九年十月至一九五六年為上卷,四十七萬字;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五年為中卷,五十六萬字;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為下卷,五十三萬字。三卷共計一百五十六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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