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創業者和他的故事 推薦黎智英的新書
詹宏志
胡適生前最喜歡勸人寫自傳,他認為自傳不是只屬於社會上功成名就的那一班人,而是上自帝王將相,下至販夫走卒、引車賣漿之徒,每一個人都有寫一部自傳的價值,因為每個人的人生各有不相同的面貌,都有故事可看,都有教訓可取。胡適當然也別有歷史家的私心與陰謀,寫自己個人的人生不免也要寫到他孑身所寄託的時代與場所,這些側寫的線索,多年之後就可能成為歷史學家見獵心喜的文獻與史料,胡適勸人多寫自傳,想來也是為了自己行業的就業生計著想。
我也是愛勸人寫書的人,一方面是長期從事編輯出版工作的副作用,一方面也真的是體會到各種書有各種益處,寫書的人把自己的曲折人生或思考多時的心血藏寄於書中,不管高明與否,很少有讀來沒收穫的。我在有機會擔任各種文學獎評審時,特別愛看初審,因為那裡頭有許多非職業的素人作家,既沒有寫作的想像又沒有圓熟的技藝,只好押下自己真實的人生與經驗,血淋淋地挖心剖肺、排闥直述,在曲折幽微的閱讀中,我們就見識到一個又一個全然獨立的生命樣態,讓我們這些偷窺者好像活過好多個人生一樣,那真是白白賺到了。
黎智英自從辦雜誌辦報紙以來,自己已經是寫文章的老手了,因文賈禍也撞上不只一回,一句大快人心幹譙李鵬的話換來他的Giordano服裝店在北京的關門大吉,這是見諸媒體、舉世皆知的故事。但是我做為他的讀者,雖然常常在他文章裡得到收穫,卻總覺得還不夠滿足痛快,我仔細想了想,猜想是因為他急於表達抽象的意見和看法,忘了說有血有肉的故事的緣故。
肥佬黎來台灣辦雜誌,我因緣際會從遙遠陌生的讀者變成一見如故的朋友,我才有機會向他表達讀者立場:「嘿,Jimmy,你的文章想法很有意思,可是有時候還不夠好看……。」他問為什麼,我就說,你可能急於做一個思考者,忘了做一個說故事者,但說故事是比較受歡迎的,連帶思考的內容也容易被消化;別忘了偉大的溝通者都是說故事者,佛陀是說故事者,耶穌也是說故事者,故事之內才有無數的可能意涵。最後我半挑釁半鼓勵說:「為什麼你不把自己寫進去?把自己的故事拿出來?為什麼老是要給我們完成的答案和道德教訓呢?」
對呀,辦《壹週刊》和《蘋果日報》闖出一片天的黎智英,雖然以挖掘內幕八卦令名流權貴愛恨交織,但他自己的故事可精彩了,並不亞於他傳媒中的八卦,不管是他從赤貧到富貴的人生轉折,或是他峰迴路轉的經商生涯,他都有他的爆發性與傳奇性。而他今天的許多看法不就是從這些獨特歷練裡冒出來的嗎?為什麼不把這些看法見解和那些經驗歷練寫在一起?
沒想到一向驕傲自信的Jimmy竟聽了我的勸告,沒多久後的專欄文字開始把自己的故事寫在裡頭了,而且寫得挖心剖肺,誠實得令人又驚又畏。這裡面有一系列講他自己創業故事與做生意的體會,由於出於真實經驗,寫來有血有肉,就變得發人深省,而其中旁及創業時期友人的情誼與個性,也頗令人動容。故事出來之後,不只我覺得好看,我發現好幾個寫文章或做生意的朋友都和我提到這系列文章,他們都注意到黎智英獨特的個性有獨特的經營哲學,他們讀出來他的成功並非偶然,他們也讀出黎智英衝刺時不可阻攔的力量,但也讀出他絕情於世俗的孤獨命運。性格決定命運,黎智英的故事,庶乎近之。
慫恿者再接再厲,我又對Jimmy說,嘿,為什麼不寫出你的街童歲月,那些從殘酷大街得來早熟的知識?人生既是苦澀曠野,卻又能長出甜美果實,再沒有比這更有意思的故事了。說完這些話,輕鬆做為一個讀者的我,正準備期待他下一個系列的故事。
自序
記憶詭譎。回望過去,人老了,記憶裡的面孔卻更新鮮。回望過去,我們不是重溫舊夢,而是給過去新的註解。年紀大了,明白的世情多了,憤怒少了;對自己過去的了解多了,回憶中的情節忘掉了,但情理卻來得更清楚。
人都是朝著前面的目標走的;對過去,我們卻不斷有不同的理解。一旦明白了過去的所作所為,我們可能會懺悔做過的錯事,寬恕那些對不 起我們的人,也可能為過去的一切感恩,因為我們曾經愛過。
人都在不斷成長。在成長路上,過去便像夢那樣不斷更新出現。年紀大了,多少事情細節都從記憶裡消失了。當我們對世間事物的認識透徹了,記憶中的事實跟現實也就接近了。
是什麼的現實?那就是眼前的現實。記憶裡的事實,加上對未來的期望便是我們眼前的現實了。沒有錯,過去和未來是分不開的。對過去的回憶牽動我們對未來的期望,我們選擇回憶些什麼倒轉過頭來又影響對未來的期望,成為我們眼前的現實。
當我動筆寫「創業篇」時,我從沒有想過這些問題。對我來說,過去便是過去的了,已經發生了的事情是死的、是不會變的。到寫完了創業經過,我才發覺一切可不是這麼一回事。知識要是活的,那麼歷史也一定是活的而不是死的。歷史是什麼?那不外乎是人對已發生了的事情的了解罷了。新的知識會給舊的事物帶來新的了解,歷史不會長大或變小,卻會不斷更新,故此歷史也是活的。
寫創業經過,初時我沒有想過要多謝誰。自小出來行走,好多人有恩於我。知恩難報,但我從未虧欠過誰。我好運,我擁有的,比我應得的多好多、好多。不過我可以誇口說,我擁有的一分一毫都是自己賺回來的,都是我應得的。
幾歲時我便時常想:「為什麼父母生我下來而不是其他人,我多麼幸運啊。」我知道我欠了這個世界太多,故此對錢財身外物不敢強求,也不敢虧欠別人。我時刻緊記的,是小時候母親講的一句話。
解放後,家境窮困,物質缺乏。有一天吃過午飯,母親在我耳邊輕聲說:「錢財沒了遲早會回來,得失不重要。但千萬要記住,鈔票買不到的東西一點一滴都不能浪費。」這句話令我靜了下來,生活窮苦,媽媽的話卻令我感到溫暖和實在。 打從我還是個街童的日子到今日,母親從來沒有稱讚過我一句;她沒有說過我聰明、有本事、有錢或成功。好幾次我自覺做了些得意的事,特意跟她說,希望她稱讚我一言半語,可是等到吃完整頓飯了她就是不說。
那些時候,我唯有安慰自己:「她見過世面,不會對這些事情大驚小怪。」多年前,我帶三個孩子到廣州告訴她我要離婚了。她對我說:「兒子,你是個好人,什麼都不要怕;相信自己是好人,你就會過關。」她這句話我永遠都不會忘記。 我說自己當過街童,這其實並不正確。街頭是個邊緣社會,落難時我在那裡掙扎過。我在街頭混過,卻沒有在那裡交過朋友;也從未在那裡把過妹,我從未在那裡生活過。
對我這輩子,這段日子重要嗎?那是個考驗,這個我是肯定的。到了要明白的時候,才知道這段歷史對我有多重要。到現在,我仍然對那段日子有不少不明白的地方。
那段日子給過我什麼教訓?如果心痛便是教訓,那麼這段日子便滿是教訓了。不過,到今天我還想像不到這些教訓的畫面是什麼。我不知道這段日子要跟我說些什麼。經驗不應只是心痛而已,經驗也該有個畫面。
我從未融入過街頭的世界││一個只會從負面去看事物的黑暗世界。在那個世界裡的人,看到十號風球
(1)下大招牌被狂風吹落,他會說:「好呀,大風再大一點更好呀,我乘機死掉算啦。」就算我死前遇上十號風球,我只會希望狂風暴雨將死神嚇走,或起碼將之延遲,直至最後一刻我也要搏命活下來。
我天生樂觀,不明白那些人怎麼會有地獄式的人生觀。在我而言,窮或苦都只是一種心境。跟現代的生活水準比,幾百年前的人多窮、多苦,他們可也快樂啊。可是活在街頭的人卻從來都那麼痛苦。
他們活在痛苦裡,那既是生活現實,也是他們自己做的選擇,他們選擇跟這個世界作對,他們選擇以自己為被迫害的一群(哪怕他們是江湖中人)。以這樣的處世態度,這些人又怎能不注定活在痛苦裡?我未見過一個真正聰明的人是會自願留在黑道中的。
那年,我到巴黎追老婆,整個月住在Plaza Anthene的套房。出入酒店,每位職員都對我非常有禮貌、招呼周到。一天,我給一位司機一百美元小費,他不敢收。我問他為什麼?他說:我聽說你是日本山口組的大哥,所以不敢收。我說:「我不是山口組,收了吧。」
剃光了頭的中年肥佬,一個人住套房,不務正業,每日只在等女生放學,他怎會是好人?不是好人卻有錢住套房,他還不是黑社會?剃光頭像個日本仔,他一定是山口組無疑了。如果你看似個老粗但卻有錢,那麼你的錢一定骯髒;不是做壞事,單靠氣力,哪裡來這麼多錢?
我時常被人誤會、詆毀,有人說我是美國的C.I.A.、台灣特務;鄭大班(2)甚至在電台暗示我是中共臥底。我對這一切都沒有理睬。我不跟這些人糾纏,日子還是過得很好的,理睬他們來幹什麼?倘若誤會、詆毀可以傷害我,那麼我便實在太脆弱了,就算神仙也保不住,遲早死。
我不需要名譽。我平生沒有做過壞事,要名譽來幹啥?如果我對不起妻兒,就算有名譽又有什麼用?媽,你給我的已經夠好了,還要名譽來做什麼?
一輩子,我未認過人做大哥,或加入過任何幫會黨派(梁智鴻(3)搞過一個什麼黨,我簽名支持,但我沒有入黨;我過去沒有入黨,將來也不會)。不加入政黨,我卻肯定是個大右派,是個小政府、大市場的自由經濟派信徒。我支持布希攻打伊拉克;我相信布希連任,中東便和平可期。
我相信人可以互相提攜幫助,但凡人卻不能救世,只有神才可以救世。人要認識自己的極限。我相信有神的存在,我更相信神的救贖,但我不相信免費午餐。免費午餐不是神賜予的牛奶和糖果,而都是政治的糖衣毒藥。政治販子做的午餐你敢吃嗎?
我今年五十六歲了,從做街頭小販到如今,做了四十多年生意。寫「創業篇」,回首往事,想起不少人情世事。沒有忘記過去的人,心中怎能無情?
那天我跟詹宏志說「創業篇」寫完了,以後該寫些什麼呢?他說,你當街童的日子肯定會更過癮吧。這個事情我沒有想過,傷口深、疤痕更深。我無意回想埋在傷口裡的往事,將來我會否依詹宏志說的,寫我的街童歲月,現今沒有人知道。我知道的是,回首過去,我沒有恨過一個人,這樣的一生,夫復何求?過去,多謝了。過去,將來你還愛我嗎?
我很少提到我父親,故此我把這幾句話留到最後。我跟他關係疏離,見面的時間很少。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過到現在我還是很想知道他會怎麼樣看我。 自從懂事以來,我便以父親為做人目標。我一直把這個事情藏在心底,家人都不知道。每當遇上困難時都會問自己,換作是父親,他會怎樣做呢?就算到了今日,我還是時常這樣想。我一直都是活在他的傳奇裡。
我是一個很愛錢的人嗎?困難時,我可能真的好恨錢、做過些貪錢的事,不過這些我實在記不起了。歷史和記憶都是有選擇性的。我過了一些很窮困的日子,但卻從未匱乏過;就算什麼都沒有、連飯都沒得吃,我都還有希望。在平常日子,人也要對未來有希望,在困苦的日子,希望來得更重要。我從未為錢發過愁,我不相信金錢是我創業的動力。
這些年來我其實一直在找一個人。我到過他去過的地方,坐過他坐過的椅子,站在他站過的峭壁上,在他走過的路上徘徊,把自己放在他的位置上想他想過的事,讀他讀過的書,體驗他的情,細細品味他愛吃的東西……我一直在找他,可卻不知道他在哪裡?他的地址,我很久前便丟掉了。 爸爸,你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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