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 星期五

《黃靈芝的文學軌跡:一位戰後以日語創作的台灣作家》◎岡崎郁子 著【黃靈芝,如此描述二二八事件】



【黃靈芝,如此描述二二八事件】
 
對於跨越1945年的台灣作家來說,有兩個重大要素對他們的創作形成極大打擊,一個是語言的問題;另外一個則是二二八事件。岡崎郁子老師在《黃靈芝的文學軌跡:一位戰後以日語創作的台灣作家》一書中,便透過黃靈芝的小說〈董桑〉,探討台灣文藝史上的語言問題及二二八事件的意義:
 
『…… 在〈董桑〉這篇作品中,作者本人化身為「我」,以第一人稱述說故事。戰爭結束一年多後,也就是民國三十六年(1947 年),「我」是個國中三年級的學生,二二八事件的主謀之一董桑被捕,「我」在台南中正公園親眼目睹到槍決後的董桑遺體。
「我」並不認識董桑這個人,因為故事開端大哥說「來見見董桑」,於是他才去看遺體,小說在兩個歷史事件中來回穿梭而構成,一個是董桑遭遇的二二八事件,另一個則是回溯到大正四年(1915年)董桑父親成為犧牲者的西來庵事件。
從這兩個歷史事件可以看到父子兩人受淒慘命運捉弄的悲劇,作品中「董桑的父親因為是日本人而被台灣人殺害;董桑因為深愛台灣而遭到中國人殺害」這段話可說濃縮黃靈芝所有想法。
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台灣人的抗日鬥爭可說接連不斷,以余清芳為主導的西來庵事件是所有武力鬥爭事件中最為壯烈的。事件當時的巡查,也就是董桑的父親田沼,和母親就在董桑面前被台灣人殺害,當時只有五歲的董桑(田沼太郎)被田沼家的傭人阿玉(當時十五歲)救走,從此阿玉就像是母親,把天涯孤苦的董桑撫養成人。
董桑是個聰明伶俐的孩子,和父親一樣進入警界,太平洋戰爭結束時,他已晉升到台南市警察本部的高階警官,戰後成為律師,跟著阿玉姓董,以台灣人董太郎的身分活躍。戰後第二年發生二二八事件,可說是全島規模的反政府暴動,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他受僱為台南市二二八處理委員,負責行政上的事務。只是因為這樣,卻被當成主謀者之一,遭到逮捕槍殺。
當中有段話,「我」的大哥說:「董桑是台南人的大恩人」、「董桑也因為身為日本人而感到羞恥」、上司斥責不願遙拜皇居的董桑,說「你不配當日本人」時,他回答:「我是台灣人」、「被槍決的那一刻,他高喊台灣萬歲,而且還是用台灣話」,這些場面穿插在作品中。他之所以被當成恩人,那是因為「日本統治時代他是高階警察,對於台灣行政體系相當明瞭,戰後又成為律師,人格高尚」。
至於說他一輩子以當日本人為恥,那是因為當他目睹雙親被殺之後,陷入無底洞的恐懼與驚嚇而逃到隔壁山田巡查家求救時,他們夫妻竟然殘酷地把他趕走逕自逃跑。董桑見識到日本人的自私自利,反觀傭人阿玉,「她從山的那頭又跑回家裡救他,甚至背著自己跑了好幾座山頭。年僅十五歲的女孩不但救了自己,還花了二十多年歲月,靠著打零工,幫人洗衣編織竹籠等把自己扶養長大」,阿玉不只為了報答恩情,還有一份對董桑無以言喻的深深情誼。然而有兩個重大事件讓阿玉深受打擊,一個是無微不至地照顧尚未成年台灣人阿玉的田沼巡查夫妻罹難,以及阿玉一輩子不嫁,當成養子扶養長大的太郎被槍殺,這必定給她無限打擊和悲痛,但是「董氏一直凝視著董桑的遺容,然後輕輕幫他蓋上毛毯,一句話也沒說就離開了,她甚至沒有掉一滴眼淚」。人過於傷心時,也許連眼淚都掉不出來吧!
黃靈芝是一位極力避免政治主張的作家,這篇〈董桑〉也是如此,描寫二二八事件的情節中,我們也可看到他對於受日本統治五十年的台灣人,和戰後從中國來到台灣的外省人雙方心境的描寫,而且在表達上苦思盡力維持中立的態度。故事一些場面中也可體會台灣人對於外省人的複雜情結,例如第一人稱的「我」在街上遭到外省人軍官搶劫,手錶、鋼筆、腳踏車被搶奪一空的場面;還有從二二八事件發生、經過到結尾,董桑的母親溫柔幫他蓋上毛毯,「離開後兩個士兵掀開毛毯,又開始爭來奪去」等場景。
〈董桑〉中分別用較小的字級描述西來庵事件跟二二八事件並加註。手稿階段時,關於事件的說明是屬於正文的一部分,字級大小也一樣。作者將手稿寄給筆者詢問意見時,筆者建議刪除兩個事件的說明,如此才能提高文藝作品的完成度;不過黃靈芝對此提出反論:「百年之後如果書可以流傳下來,有緣讀到的話,寫下兩個事件的經過,讀者才能了解來龍去脈,才有說服力。」從此可以瞥見他的執著以及個性。之後,我讀了私人出版《黃靈芝作品集》卷19裡的〈董桑〉時,事件說明類似註解,字級也比正文小。無論如何,西來庵事件的註解僅止於陳述事實,而作家對於自己親身體驗過的二二八事件描述,又是不同涵意。
台灣人和外省人「生活習慣與倫理道德各有不同,個性也不合」,小說中對於台灣人心境描述:「特別是剛接管台灣的官吏品行不良,賄賂就像家常便飯,連申請戶籍謄本都要塞錢。台灣人非常生氣,好不容易才從日本人苛酷的統治下解脫出來,對於解救自己的祖國,抱有相當大的期待與憧憬,現實讓台灣人更加失望。」另一方面,「那些外省人經過八年抗戰,國家窮困潦倒,〔中略〕如果不狠下心收賄,家裡妻兒可能會餓死,所以,不,應該說大多數的人是為了收取賄賂才來當官的。當然,外省人心裡也抱持自負,是我們把台灣人從殖民地的困境解救出來,台灣人應該要懂得感恩,所以對於這些收賄行為未必有罪惡感」,這樣的描述讓讀者看到作者替外省人辯解的態度,但是「身為台灣人,任誰都有機會去公家機關辦事,去的前一天開始就滿肚子氣」,這才是台灣人最真心、最誠實的想法。
黃靈芝究竟是何時執筆呢?戰後的台灣社會,不要說用日文寫的作品沒有發表的地方,一旦被政府當局知道了,就可能波及身家性命,這點作家必須有所覺悟。如果〈董桑〉內容描寫二二八事件,無疑是篇問題小說,甚至可能被政府當局冠上叛亂罪名。根據黃靈芝的說法,〈董桑〉是在1947年事件發生不久後寫下的。 ……』(摘引自頁1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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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靈芝的文學軌跡:一位戰後以日語創作的台灣作家》◎岡崎郁子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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